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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雁南回文学社区文化沙龙历史追溯 → 最近录入的《张献忠屠四川考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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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最近录入的《张献忠屠四川考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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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录入的《张献忠屠四川考辩》  发贴心情 Post By:2006-8-24 9:17:44

录入的这本书其实很早了,是1980年出版的。写得相当有力,论据也充分,通过统治阶级留下的各种历史资料的比较,大体澄清了统治阶级强加于张献忠起义军的屠杀指控。

当然,诬蔑反抗者吃人和性乱,这种伎俩在历史上屡见不鲜了,古今中外皆然。当基督教还是被压迫者的宗教,当约翰启示录还洋溢着被压迫者希望彻底炸毁旧世界的热情的时候,罗马也是这么诬蔑基督徒的。在中国,在张献忠之前约九百年的黄巢起义,同样也被诬以以人肉为军粮的罪名。可惜时间太久了,史料不能像明末农民大起义那么丰富,未必有李自成张献忠那样最终得以翻案的幸运。(其实在顾诚的《明末农民战争史》里对这些无耻的指控已经做了批驳)

不过李自成张献忠们就算还活着,想来也不会把那些虫声唧唧当一回事。说到底,他们追求的不是拿破仑式的在历史上留名,而不过是求一条活路的农民。甚至在巨大的胜利面前,他们也未必有称帝的打算。事实上,我们都知道,对于中国农民阶级来说,与其说是过于狂暴,不如说是过于软弱,过于缺乏斗争性,一个暴政居然能把中国农民逼上造反的道路,就根本找不到任何理由来为这个暴政辩护了。

说到农民阶级,一些东西又要掩耳盗铃地冷笑了。对于这些东西的主子来说,掩盖农民阶级,乃至一切阶级的存在,是得以继续存在的基础。他们唯恐人民产生阶级意识,唯恐人民再次起义。但是,农民阶级的客观存在,不是鼠辈们强自镇静的冷笑就能抹煞的。我这里不想提供过多的论据,我只提供一个,那就是费孝通的《江村经济》。之所以提供这一个,是因为对于某些东西来说,它们对于洋大人具有一种奇特的迷信,而费孝通的这本著作却是不折不扣具有国际声誉的。费孝通并不是共产党人,至少写这本书时还不是,可是费孝通在这本书里告诉我们什么呢?他告诉我们,即使是在剥削程度相对较轻的江南农村,不劳而获的地主给辛勤耕耘的农民也仅仅只留下勉强维持的口粮。他告诉我们,地主们设立半政权性质的收租局,对于交不上租的农民,甚至可以逮捕关押。这就是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实行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的历史记录。

当然,我不指望我的这番话对于这些东西能产生效果。他们不是看不到事实,而是他们不看。他们不看,是因为主子不许看。因为他们惯于以屁股来思考,而脑子只用来接受主子的指示。于是我们继续看到,网络上到处泛滥着所谓七杀碑,所谓张献忠杀了七万万四川人的荒唐鬼话。这些蠢话,稍微有脑子的人,都不敢拿出来用的,而蠢货们居然毫无顾忌地散布,他们以为把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成了真理。

我曾经斥责过的一个蠢货,人格卑劣到这样的地步。面对这样一则史料,当李自成已经歼灭了明军主力,占领河南,席卷西安,指日可得天下的时候,李自成却写信给崇祯,表示愿意称臣,而率部去辽东抵御满洲。他得意洋洋地宣布,这说明,李自成是“贼”,是“寇者气象”。原来对于这些奴才成性的东西来说,一个人能当皇帝却不想当皇帝就是“寇者气象”啊,原来不给他当主子他就皮痒痒不舒服。可是我们人类从这则史料里,充其量看到李自成人格的高尚,个人地位最高不过皇帝,李自成却视皇位如敝屣,以民族大义为重,宁可选择戍边。同样是这个蠢货,在下面几段话,当说到李自成称帝的时候,按说,这不是合他的意了吗?可他又跳起来,宣布这不过是专制皇朝的循环。看来农民起义,不称帝固然是贼,称帝同样是贼,谁叫李自成不生在帝王家,至少也要像李世民那样生在高门才是。总之李自成注定要做“贼”,因为他血统不好,更因为他居然造反!

不过我们大概可以从这些东西散布的所谓张献忠屠四川的弥天大谎里得到一个有益的教训,那就是干坏事一定要干得彻底干净,你说,假如统治阶级不是把四川三百万人杀得干干净净,比如还留了150万,那造谣就困难多了,正因为杀得干干净净,那么以后你对着一片白茫茫的大地爱怎说就怎说,别说张献忠杀的,你就算说是上帝杀的,是三百万人都自己不想活了自己撞墙撞死的,也没有人能反对你不是?

在这个上面,日本法西斯的神风特攻就干得比较好,绝大部分受害者都特攻死了,所以今天想怎么扯淡特攻自愿论都成,个别幸存者的声音可忽略不计。慰安妇这件事就做得不行,活着的慰安妇还不少,当日本法西斯余孽企图捏造慰安妇自愿论的时候,不但找不到一个“自愿”的慰安妇作证,反而激起了还活着的日本慰安妇的集体抗议。本来嘛,当初战败时就该把这些慰安妇统统杀死灭口的,那么现在不但可以宣称慰安妇自愿,还可以拿出“铁证”,“看哪,她们不但是自愿的,而且最后还自杀为天皇效忠了”。

需要指出的是,

今天形形色色的蠢货们之所以千方百计企图诋毁农民起义,乃至奴隶起义,工人起义等等所有人民反抗暴政的努力和尝试,他们的目的正在于消弭人民起义的念头,使人民继续充当奴隶。正如那些封建专制制度豢养的无耻文人公然宣称的那样,目的在于,“而相劝为忠臣孝子,以游于尧天舜日之中乎”。

可惜,我们人类和它们不同,我们是人改不了吃饭,热爱自由痛恨暴政,已经深深溶化于我们的血液之中,我们可没有兴趣做什么“忠臣孝子”走狗帮凶,也只有对于它们这一小撮“忠臣孝子”来说,它们主子的暴政才是“尧天舜日”,对于我们人类来说,那只不过是一个早该被炸毁的人间地狱。

我无法想象,一个人要怎样的愚蠢,再加上怎样的无耻,才能堕落到站在统治阶级一边,丧尽天良地篡改历史,以那些根本拿不出来的荒谬数字,来诬蔑反抗暴政的英勇起义。我估计我一辈子做不出这种事情。

我多么渴望有一天能拿起武器为自由而战啊,像斯巴达克斯那样,即使面对绝对优势的敌人,仍然轻蔑地拒绝克拉苏的诱降,绝不出卖奴隶解放的事业,战斗到最后一滴血;像嘎达梅林那样,抛弃荣华富贵,和牧民们一起战斗,在打完最后一颗子弹之后,跃马跳入乌力吉木伦河。可是,为了人类解放的日子的早日到来,我要先以键盘来战斗。

我们是天生的叛逆者。我们要把这颠倒的乾坤扭转,我们要把这不合理的一切打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24 9:31:3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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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三百多年以来,在四川等地区广泛流传“张献忠屠蜀”与清初“湖广填四川”的说法。

自清朝初年迄于全国解放,许多书刊著述都说,明末清初张献忠领导的农民起义军,在四川大肆剿杀,把四川地区的土著人口杀光了。同时,一些民间传说也说:“张献忠剿四川,杀得鸡犬不留”,“八大王(即张献忠)⑴血洗四川,在劫者难逃”。关于这个问题,解放前郭沫若同志曾约略提及,他说:“四川在明末清初的时候遇过一次很大的屠杀,相传为张献忠剿杀四川。四川人爱说:‘张献忠剿四川,杀得鸡犬不留。’这虽然不免有些夸大,但在当时,地主杀起义农民,农民杀反动地主,满人杀汉人,汉人杀满人,相互屠杀的数量一定不小。”⑵解放后,史学界有同志曾对此进行过研究,发表了一些论述,但还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和深入。

至于“湖广填四川”,很少有人具体论述,还是一个需要从头开始研究的问题。

湖广,是指今湖北、湖南两省地。元朝设置的湖广行中书省,包括今湖南省全境及湖北、广东、广西的部分地方。明朝的湖广布政使司,将今广东、广西辖地分出,只包括今湖北、湖南地,仍叫湖广。清朝初年,也称为湖广省。到雍正时,才分为湖北、湖南二省,但两湖总督仍有湖广总督之称。所谓“湖广填四川”,就是指湖北、湖南两省的人口迁居四川。其实,清朝初年迁入四川的外省人口,不只是湖北、湖南,还有其他一些省的人,而其中以两湖的人口居多。清朝初年,已有“湖广填四川”的说法。康熙七年(公元一六六八年)四川巡抚张德地在奏折中说道:“查川省现在孑遗,祖籍多系湖广人氏。访问乡老,俱言川中自昔每遭劫难,亦必至有土无人,无奈移外省人民填实地方。”⑶此后,这种说法在文集、地方志、碑刻、谱牒等记载中也很多,且更为概括,如道光年间魏源于一篇文章里写道:“故当时(指清初—引者按)有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之谣。”⑷至今,在四川有许多中年以上的人还说,他们的祖籍或是“湖广麻城县孝感乡”,或是江西,或是广东……,是清朝初年填四川来的。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文字记载或传说,大都把清初“湖广填四川”的原因,归咎于张献忠农民起义军,如《(光绪)大邑乡土志》说:“查大邑土著,历来惟有汉人,……献贼乱后,几无孑遗,全资两湖、江西、两广、山陕之人来邑垦荒生聚,麻城人较多,江西、山陕次之,两广又次之。俗传‘湖广填四川’,其明征也。”⑸《宜宾吕氏宗谱》也说:“蜀中自明末遭献贼残破,所在坵墟,人烟断绝。其后垦殖,招徕人民,从外省至者以楚地为多,故当时有湖广填四川之说。”⑹

这是关系到公正评价张献忠及他所领导的农民起义军,关系到实事求是地研究历史的问题。弄清这些问题,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农民战争的历史作用和清朝初年四川地区的社会状况。本书拟就所接触到的资料,对顺治、康熙、雍正三朝的有关情况,作些初步的考察和辨析。

注:

⑴赵吉士:《寄园寄所寄》卷九说,献忠初号“黄虎”,后称“八大王”。

⑵郭沫若:《少年时代》《沫若文集》第六集第九页。

⑶《明清史料丙编》第十本

⑷魏源:《古微堂内外集》卷六《湖广水利篇》

⑸光绪《大邑乡土志·氏族》

⑹民国二十八年《宜宾吕氏宗谱·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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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献忠屠蜀”的真相

“张献忠屠蜀”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要看看地主阶级是如何宣传的,更要具体地考察当时的历史实际。

地主阶级的反动宣传

一切反动阶级总是仇视、镇压、攻击和诬蔑农民革命。对于张献忠农民起义军也是这样。地主阶级在把张献忠农民军镇压下去之后,又采用各种方式进行攻击,诬说清初四川人口大减,是张献忠农民军造成的。

(一)弥天大谎的“统计”。张献忠农民军在四川杀了多少人?地主阶级造出了拙劣而荒唐的谣言。

吴伟业在《绥寇纪略》中写道:自顺治三年七月至十二月,经张献忠“屠杀”后,“成都属邑之人俱尽”。⑴费密《荒书》也说:“古凶逆之惨,有屠城坑军者,未闻有屠山、屠野、尽一省而屠之,至千里无烟,空如大漠,书契以来所未尝有也。”⑵这是笼统地诬说张献忠起义军把四川人杀光了。

奇怪的是,竟然还有这样的“统计”数字:毛奇龄的《后鉴录》写道:“(张献忠)先检各卫军及在营新兵年十五以上杀之,会计各路所杀卫军七十五万有奇、兵二十三万有奇,家口不计。乃次杀民之诸生、释道及堪舆、医卜有材枝(技)者……凡三十余万,家口不计。然后挨户杀,名‘草杀’。自成都起由城北威凤山至南北桐子园绵亘七十余里,尸积若丘山。其妇不胜杀,则引絙而批于水。岁丙戌(顺治三年)元日,命四将军分路草杀。五月,回成都,上功疏:平东一路,杀男五千九百八十八万,女九千五百万;抚南一路,杀男九千九百六十余万,女八千八百余万;安西一路,杀男九千九百余万,女八千八百余万;定北一路,杀男七千六百余万,女九千四百余万。献忠自领者为御府老营,其数自计之,人不得而知也。”⑶仅据其中所列四路数字相加,则张献忠在四川至少杀人六亿九千九百万!明万历六年四川人口只三百一十万,全国人口也才六千零六十九万,张献忠起义军在四川竟杀出了近七亿人,真是弥天大谎,卑劣之尤。

此后,不少的书剪裁抄录《后鉴录》的这个数字,如《明史·张献忠传》即说,张献忠“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⑷《小腆纪年》、《寄园寄所寄》、《蜀记》、《续编绥寇纪略》、《锦里新编》等书也是这样。彭遵泗的《蜀碧》,虽未转录《后鉴录》所列数字,但也大体沿用其说,概括写道:“蜀民于此,真无孑遗矣。”⑸接踵而来的许多书刊,包括野史、专书、笔记、文集、地方志、地方史、小说等等,又因袭以上各书,加以渲染和发展。乃至如一九二三年成书的《清代通史》也说:“献忠性嗜杀,屠戮之残,亘古无闻,川人至此,几无噍类矣!”“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川中人迹殆绝。”⑹

除了文字记载之外,长期口头流传的“张献忠剿四川,杀得鸡犬不留”,“八大王血洗四川,在劫者难逃”,等等传说,也是诬蔑张献忠起义军把四川人杀完了。

(二)编造的杀人方式。地主阶级千方百计抹黑农民义军,给张献忠编造了不少离奇而残酷的杀人方式。

诸书所载,大略有一般斩杀,棒杀(乱棒打死),“天杀”(于朝会时,放犬于诸官之中,凡有被犬闻者,即引出斩之),“生剥人皮法”,“草杀”(即挨户杀)。

有些书,编造得更为离奇而残酷,如《蜀碧》写道:“杀人之名:割手足,谓之‘匏奴’;分夹脊,谓之‘边地’,枪其背于空中,谓之‘雪鳅’,以火城围炙小儿,谓之‘贯戏’。抽善走之筋,斫妇人之足,碎人肝以饲马,张人皮于悬市。”⑺

不仅如此,有的书还捏造了起义军中有人专门研究吃人的办法,向张献忠建议炒食男人或女人身上肉嫩味美的部分。甚至说张献忠起义军在大顺三年的一段时间,全靠以人为粮,以船分载活人或腌尸充军粮。

在他们的笔下,张献忠成为了一个杀人魔王,这支农民革命军成为了一支专门杀人、吃人的队伍。

(三)莫名其妙的原因。大概是那些谣言编造者们,也觉得诬说张献忠杀了那么多人和那样地杀人,漏洞太多了,难于自圆。又绞尽脑汁,捏造了各种莫名其妙的杀人原因。

1.张献忠为了报私仇。《蜀碧》说:“献(忠)儿时,随父贩枣至内江,以驴系绅坊,粪溺污石柱。绅仆骂之,鞭献父,喝令掬付他所。时献在旁,怒目不敢争,临去,誓云:‘我复来时,尽杀尔等,方泄我恨。’”⑻

2.把张献忠说成是“天煞星”下凡。如说什么张献忠自称:“我系上界一星,玉皇差我下界,收此造孽众生。”⑼还编出童谣唱道:“流流贼,贼流流,上界差他斩人头,若有一人斩不尽,行瘟使者在后头。”⑽

3.说张献忠本性嗜好杀人,“天性特与人殊,恒醉柔而醒暴,一日不流血盈前,即悒悒不乐。”⑾

4.说张献忠因濒于失败而顽丧,自称:“蜀自我得之,自我灭之,不留毫末贻他人尔。”⑿还有的说,张献忠好杀人,因为他“有神经病”。⒀

5.奇异的谬说。如有一传说:“八大王(即张献忠)带兵自湖北进入四川时,在四川与湖北交界的碚石扎营。第二天,他在两省接界的地方大便,先在四川境内扯草揩擦,正好抓着活麻,⒁手和臀部都被刺痛。他又伸手到湖北境内扯草,但草并不刺手。八大王就问湖北的人,为什么四川的草刺人?回答说这草叫活麻。八大王火冒三丈,怒冲冲地说:‘四川人真厉害,连草都这么凶!我就从这里杀起!’”

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地主阶级如此处心积虑、不择手段地攻击和诬蔑张献忠起义军,其根本目的在于,抹煞农民义军斗争的革命性,煽起人们对张献忠起义军的“愤恨”,以掩盖他们自己残暴屠杀四川人民的血腥罪行。从而,把造成清初四川人口大减、社会残破的责任,推到起义军头上。

列宁指出:“事实是顽强的东西。”(《列宁选集》第三卷第四四六页)考察一下张献忠起义军在四川杀人的真实情况,可以揭穿地主阶级的种种谎言。

不用讳言,张献忠起义军在四川是杀了人的,数量也是不小的。农民革命是农民们拿起武器,反抗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和压迫,反抗地主阶级的血腥统治,是农民阶级推翻地主阶级的暴烈行动,哪能不杀人!问题是他们杀的是些什么人,是不是见人就杀?这是我们要着重考察的。同时,也要考察清朝初年,在四川地区的杀人活动中,杀得最多最久的是农民起义军还是地主阶级?

注:

⑴《绥寇纪略》卷十

⑵《荒书》

⑶《后鉴录》卷六

⑷《明史》卷三O九《张献忠传》

⑸《蜀碧》卷三

⑹肖一山,《清代通史》卷上第二四四、二七一页

⑺《蜀碧》卷三;《寄园寄所寄》卷九也有此说。

⑻《蜀碧》卷三

⑼《蜀记》

⑽李馥荣:《滟滪囊》卷二

⑾《蜀碧》卷三

⑿《绥寇纪略》卷十

⒀古洛东:《圣教入川记》第十七页

⒁民国《雅安县志》卷四《杂记》说:“荨草,见工部诗注。《通志》云即蝎子草,有红、青二种,一名山韭,毒如蜂蠆。《墨庄浸录》川陕间有此恶草,罗生于野,……土人呼为荨麻,又名蝦蟆草,触肌成疮,浸淫溃烂,久不能愈,按即今俗所谓活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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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与二十五年

清初,四川局势的相对安定,实际上是从康熙二十年(一六八一年)开始。此前,自顺治元年(明崇祯十七年、一六四四年)到康熙十九年这三十七年中,除几年时间外,四川部处于大规模战争状态。

这段时间,四川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矛盾,农民反抗地主的斗争是革命和反革命的大搏斗。与此同时,各种矛盾错综交存,诸如国内民族之间的矛盾、清朝与南明政权的矛盾、清和南明各自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地方藩王与清朝中央的矛盾,等等,斗争也甚为激烈,进行了长期的大规模的军事活动。具体说来,可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顺治元年(一六四四年)—顺治三年(一六四六年),约三年。顺治元年(崇祯十七年)正月,张献忠起义军再次攻入四川,同年十一月在成都建立“大西”农民政权,改元“大顺”,攻克四川境内大部分州县。明朝(包括南明)势力和地主武装进行反扑;清军也进向四川。农民义军同地主阶级的斗争非常激烈。如顺治二年,南明政权命王应熊为总督四川军务,很快纠集起明朝将领樊一蘅、曾英、杨展等人及其所部军队,向农民军大肆反扑:樊一蘅率溃卒三万余,在叙州(宜宾市)同起义军展开拉锯战;曾英率兵十余万,攻陷起义军占领的重庆等地。各地地主武装也纷起抗拒。次年三月,杨展又攻陷嘉(乐山市)、眉(眉山)、邛(邛崃)、雅(雅安)诸州邑。川南、川东大部分为南明占据。八月,张献忠率起义军撤出成都北上。此时,清军由豪格率领亦进至陕西汉中,再进至保宁(阆中),并于十一月在西充突袭起义军,张献忠不幸牺牲。张献忠起义军在四川这段时间的战斗,将近三年。

(二)顺治四年(一六四七年)—顺治七年(一六五0年),约四年。

张献忠牺牲后,起义军主要余部由李定国、刘文秀、孙可望等率领南下,经重庆、綦江进入贵州再入云南。李自成起义军的主要余部李来亨、袁宗第等,撤至川鄂接界的巫山地区。

清军于张献忠牺牲之后,趁势进入成都,旋即撤出。又与南明军队分别战于重庆、遵义、嘉定(乐山市),均败,退守川北保宁一带。

此时,南明军队遂占有四川大部分地区,诸将分守各地。如长江一带的樊一蘅、云阳的于大海、涪州的李占春、重庆的袁韬、巫山的谭诣、万县的谭文、天字城的谭宏、永宁(叙永)的侯天锡、泸州的马应、嘉定至成都一带的杨展、雅州(雅安)的曹勋、茂州的朱化龙……等等。他们拥兵自雄,争权夺地,是一个“诸将相攻”“割地自擅”⑴的局面。顺治三年王应熊死后,南明又派督师阁部吕大器和东南总督杨乔然至涪州李占春营,企图统一各将势力。但诸将不听节制,有的还公开反对,如川东的朱容藩于夔门自称“楚世子”,“承制封拜”,俨然又一个小朝廷。吕大器与之展开争斗,“移檄讨之”。这时,原明朝湖广省偏沅巡抚李乾德也来到四川,住在重庆袁韬军中,他为了谋求在四川的权力(即杨乔然任四川东南巡抚,他任四川西北巡抚),积极扩充势力,于顺治六年设计杀死川南的地头蛇杨展,进到嘉定一带。不久,南明又派李乾德为经略陕豫川湖云贵六省、兵部尚书。四川的南明军将之间的斗争愈演愈烈。

这一期间,明末起义军余部仍在继续斗争,巫山地区有李自成余部(被称为“夔东十三家”或“西山十三家”)。四川境内其他地方,还有“摇(姚)黄十三家”和被称为“土暴子”的农民军,在各州县高山深谷中“竖寨栅,标旗帜”。

(三)顺治七年九月—顺治十六年(一六五九年),约九年多。在四川地区,主要是清军同张献忠起义军余部之间的斗争。

顺治七年,张献忠起义军余部向南明军队展开反攻。九月,孙可望攻克遵义,进到重庆,并联络“夔东十三家”,先后打败李占春、于大海、谭文、谭诣、谭宏等,控制了川东一带。顺治八年,刘文秀又自云南入川,自建昌(西昌)攻嘉定,打败李乾德、袁韬等,驻成都的范文光、石泉的詹天颜等亦降。于是,川南各州和成都附近,均为刘文秀所克。不久,刘文秀返回贵州,留白文选于嘉定统之。

从顺治九年起,清军发动攻势,墨尔根、吴三桂先后攻占成都、嘉定、叙府,被刘文秀军打败,退驻保宁。这时,四川大体分为东、南、北三块:清军在北,“以保宁为镇,中江,顺庆为边”;刘文秀在南,“以嘉定为大镇,而成都为边”;孙可望在川东。⑵

到了顺治十二年,孙可望出兵攻打在云南的李定国,被打得大败。孙可望投降清朝,其辖川东地带,遂为清朝所有。清军进而攻取贵州、云南。顺治十五年,刘文秀死,李定国入缅,于是刘文秀在四川所辖川南地方,为清朝占有。顺治十六年,清四川巡抚高民瞻入成都,四川总督李国英入重庆,全川除“夔东十三家”的巫山地区外,皆为清朝所统辖。

(四)顺治十七年(一六六O年)—康熙三年(一六六四年),约五年。主要是清统治者在各地镇压农民义军余部和搜捕南明残余力量,尤其是集中兵力镇压“夔东十三家”。康熙元年,清王朝“命李国英统领湖广、陕西、河南、四川四省官兵,会剿茅麓山贼李来亨、袁宗第等”,⑶在四川大昌(巫山大昌镇)、大宁(巫溪)、巫山、夔门和湖北建始等地展开激战,起义军于康熙三年八月被镇压下去。

(五)康熙三年九月—康熙十二年(一六七三年)十月,约九年。四川境内大规模的军事活动基本平息,局面相对安定一些。

(六)康熙十二年十一月—康熙十九年(一六八O年)正月,约七年。吴三桂发动叛乱占据云、贵之后,遣其部将王屏藩攻入四川,清四川巡抚罗森,提督郑蛟麟,总兵谭洪、吴之茂等人附应而叛。清军北撤,四川遂为吴三桂所占。直到康熙十九年正月,清朝才基本上恢复四川。

以上六个阶段,共三十七年。在这三十七年之中,四川地区除九年时间相对安定一些,其余二十八年都处于激烈的战争状态。而在二十八年的时间里,张献忠起义军在四川的大规模战斗只有三年,占九分之一;满、汉地主大规模镇压人民和内部之间的厮杀,却长达二十五年之久,占九分之八!那些反动宣传的制造者,不顾这一事实,硬把清初四川人口稀少、社会残破的责任,一股脑儿地推在张献忠起义军头上,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注:

⑴《蜀碧》卷四

⑵雍正《四川通志》卷十二《武功》

⑶雍正《四川通志》卷十二《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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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大屠杀”辨

关于张献忠在四川杀人的事,查继佐《罪惟录·张献忠传》的全部记载是:崇祯十七年六月,张献忠“围重庆四日,城破,瑞王阖宫被难,旧抚臣陈士奇死之。屠重庆,取丁壮万余,刳耳鼻,断一手,驱徇各州县。”又说:“(张献忠)陷成都,蜀王阖宫被难,巡抚龙文光暨道府各官皆死之。檄诸绅于成都,皆见杀。悬榜试士,士争趋乞生。复以兵围之,数千人咸振笔挟策以死。”⑴《罪惟录》是清初的书,也未经后人删改添补,应是较原始的记载。它所说张献忠集中杀人的次数,即所谓“屠重庆”、“屠成都”、“杀士子”三次。其他书上又加了所谓分兵四路“草杀”。总合起来主要的就是这四次,也就是地主阶级著述中叫嚣得最厉害的地方。要辨清张献忠在四川杀人的真相,必须逐次地进行考察。

(一)所谓“屠重庆”。《罪惟录》所说的“屠重庆”,是指起义军杀死明瑞王朱常浩和他的随从以及巡抚陈士奇等官僚,还把一万多名丁壮的耳鼻和一只手割了下来。并没有说杀了重庆全城居民。《绥寇纪略》也只是说:“瑞王遇害,抚臣陈士奇、太守王行俭、巴县令王锡被杀,…·…(瑞)王之奔自汉中也,关南道陈羽白与之俱,陇西士大夫多挈妻子从,故衣冠死者甚众。”⑵戴笠《怀陵流寇始终录》所记与此相同。⑶都没有说张献忠起义军把重庆人杀光。但是,另一些书的记叙却大有出入,如《纪事略》说:“其合城(按指重庆)军民男妇大小二三百万有奇,俱尽膏锋刃,抛尸江中,水为不流。”⑷《蜀乱》也说是“尽屠其城”。⑸这不是肆意夸大,又是什么?

明瑞王朱常浩、巡抚陈士奇等“衣冠”、“士大头”,在重庆顽固抗拒农民义军。他们被起义军镇压,是理所当然。这类惩杀顽固地主的行动,得到了人民的拥护。《张献忠屠蜀记》透露说:张献忠攻下重庆,叫一些人“认捐”纳款,而豪绅地主却隐瞒财富,装穷叫“苦”,张献忠命令把为首“叫冤”的豪绅王应熙和石庆等抓来,跪在草坪上。“献忠大怒,命将二人抄家,家口全数拘押追赃,其余认捐之人,分别依认追齐释放。恰在这时,王志贤查报回来,除十一人确系寒微、无力报捐外,余皆为富不仁、悭啬之徒。献忠命将假称贫穷的一齐杀了。围观民众,无不称快。”⑹这一段描述,倒是反映出张献忠起义军在重庆并没有随便杀人,更不是把全城的居民都杀光了;不然,哪里还有“民众”来“围观”呢。

把断臂并割去耳、鼻的丁壮万名“驱徇各州县”的事,《蜀难纪实》具体地说:“纵令西上,以张先声,……沿途州县见此辈狼狈之状,莫不魂丧胆裂,避之恐后,孰敢撄其锋?”⑺这个说法,也要具体分析。《五马先生纪年》一书也说到砍手的事,它说:崇祯十七年,“七月,(张献忠)破重庆镇。远兵逃回,尽剁右手。”十月的一天,起义军在简阳“将昨日掳回男妇,尽剁手。”顺治六年,该书作者傅迪吉迁家到蒲江,当地有儒生汤某,“汤之夫妇是流贼将手各剁一支”。⑻看来,在重庆以至其他地方,有的人被起义军惩罚,曾被剁手。但是,如果说起义军在重庆把万余丁壮刳鼻剁手之后,“驱徇各州县”,“纵令西上,以张先声”,则有可疑。试问,一个人被弄成这般状况,又处于“被驱徇”的境遇,如何能够支持行走数百千里?再说,沿途州县见到此状,“避之恐后”。那吗,此后射洪县人民打开城门迎接起义军,⑼又怎样解释呢?显然,此说是不可靠的。然而,也为一些书加以渲染夸大。如《蜀碧》说:“时重庆军士尚存三万七千余人,贼尽断其臂而纵之”⑽《明季南略》更说:“砍手三十余万,流血有声!”⑾把起义军杀地主、官僚,说成“屠全城”;把杀丁壮万余人的可疑记载,又夸大为三万七千甚至十五万(断双手)或三十万(断一手)。这种捕风捉影、竭力夸大的卑鄙伎俩,乃是地主阶级对农民革命军进行攻击和诬蔑的惯用手法。

(二)所谓“屠成都”。照《罪惟录》的说法,起义军在成都杀的人,包括“蜀王阖宫”、巡抚龙文光及府道各官,以及按起义军命令到成都的各地豪绅。这些,在《蜀碧》中有具体记载,死者有:蜀王朱至澍、邱妃、太平王朱至渌、宫人素馨等;官僚龙文光(四川巡抚)、刘之渤(四川巡按)、张继孟(按察副使)、陈其昌(守西道)、刘士斗(成都推官)、方尧相(监纪同知)、吴继善(成都县令)全家、沈云祚(华阳县令)、赵嘉炜(郫县县令)、何××(教授)、郑安民(长史)、刘佳印(川北总兵)、张奏凯(总兵)、鲁印昌(叙南卫世袭指挥同知)、罗大爵(镇守成都)、刘镇藩(镇守成都)、阮士奇(雅州指挥)、徐明蛟(抚标参军)、李之珍(都司佥书);“乡宦仕女”及“诸生”庄祖诏、庄祖浩、乾曰贞、邱之坊、邱祖福、熊氏、王秉权全家、王履享、何继皋、罗宇英、蔡如蕙、张于廉、钟氏、赵鸿伟全家、李资生、董氏、费经世、刘宏芳、刘宇亮、李氏姊妹二人、陈云鹏。⑿共四十六人(其中有四人包括本人及其家属),全部是明宗室、地主、官僚。他们之死,有的是武装抗拒起义军被打死,有的是对抗起义军的命令被镇压,有的则是畏罪自杀;也不完全是被起义军杀的。《蜀碧》是攻击和诬蔑张献忠起义军最厉害的书之一,而所记起义军所谓“屠成都”的情况就是如此。从中可见,起义军并非见人就杀的。

但是,有的书却说起义军把成都的居民杀完了,如《纪事略》说:起义军克成都后,“满城生灵,无贵无贱,同为枯骨”。当然,编造的谎言总是要出破绽的。就是这本《纪事略》,同时又有这样一段记载:张献忠在成都,“又传谕内外伪文武官吏衙门以及军民人等,凡一应地方事情,悉赴都督王尚礼处裁决处分,……每日五更于提督衙门内发缉事贼兵千余人,或扮乞丐,或扮医卜,或装商贩,布城内各街小巷,往来巡查。或兵民交语,或会饮食,或民间夫妻反目、兄弟阋墙,或交易相争,列坐闲谈,逻卒一见,即诬以讥讪新朝,绑赴尚礼处。亦不审真伪,解到就杀。”请看,如果照该书另一处所说,成都全城居民已“同为枯骨”,全被杀光。那末,成都城内又怎么会有可能出现“兵民交语”、“会饮食”、“民间夫妻反目、兄弟阋墙”呢?哪里又会有“交易相争”、“列坐闲谈”等市面活动呢?更不需要每天派出上千名“逻卒”巡街查巷了。前后记载,自相矛盾。联系到《蜀碧》所说张献忠在成都“行保甲法甚严,诸门各设一兵部、二都督,讥阿出入”,⒀足见当时成都城内城外的居民是相当多的。

“檄诸绅于成都,皆见杀。”诸书于此事的记载不甚具体。《荒书》说:“凡成都士民避难他出者,悉令贼官查出驱成都。”《客滇述》说:“(张献忠)遣使四出,趋地方官员及乡绅朝见。百姓藏匿宫员者凌迟,乡绅不来朝见者亦如是。其求朱姓更急。……所获官吏,皆指为贪官,叱令剥皮。”⒁这就是“檄诸绅于成都杀之”的内容。显然,这是大西农民革命政权镇压反革命的措施。

当时,大西农民政权刚建立不久,农民义军正攻向各州县并建立革命秩序。这些,都遭到各地地主的拼命抗拒和反扑,《明季南略》说:“远近州县,无不起义兵(按即地主武装)杀贼,献忠乃大肆屠杀。……然贼兵一过,义兵随起。凡献忠所选府、州、县官,有到任两三日即被镇压,甚至有一县三、四月内连杀十余县官者。虽重兵威之,不能止也。”⒂在这样的情况下,起义军为了保卫革命,当然是要镇压的,但也不是乱杀一气。《蜀难叙略》说:“贼旋下令曰:‘凡尔处市镇俱顺民,毋恐,家给大顺钱缀于首,可不死,而山中作逆者,当剿除之。’人以是不敢入山。然搜求仕宦尤为残酷,滨于死者,日以数计。”⒃《蜀碧》于顺治十七年的记事中说:“是时,贼设铸局,……溶液为钱,其文曰‘大顺通宝’。令民间家悬顺民号帖,以大顺新钱钉之帽顶。”⒄《五马先生纪年》也说:崇祯十七年十月初四日,驻简州起义军“发兵,谓之打招安。随后,即委伪都司吴、伪吏目田下乡招安,每人给以印信‘西朝顺民’四字,戴在背上,兵不敢乱。”起义军扎兵简阳灌水坝,“仍令知州给以号片或告示或旗号。自此以后,即不杀人,兵亦不甚扰民,民亦入营贸易。未及一载,三贼搬船而去。”⒅可见,顺从农民革命的人,只要把大西农民政权铸钱“大顺通宝”(见图版一)“缀于首”,或者“家悬顺民号帖”,或者于背上佩戴写有“西朝顺民”(见图版二)的印信,起义军是不杀的。而且,“自此以后,即不杀人,兵亦不甚扰民,民亦入营贸易。”相反,那些“山中作逆”负隅顽抗的地主武装和反抗农民军的人,特别是仕宦和朱姓皇室,起义军是要坚决镇压的。起义军于大的界限是清楚的,岂是妄乱杀人!

(三)“杀士子”。张献忠镇压反动儒生,一般说在大顺二年(一六四五年)大西农民政权第二次科举时,也有说在大顺三年。这是实有其事的。其根本原因是,这些儒生攻击和抗拒农民军,甚至阴谋反革命叛乱。比如:有的儒生“口出怨言,意欲为乱”;⒆有的在策卷上写有“西南一隅,游其中如井底蛙”等语,⒇含沙射影,诋毁农民军;有的与明军残部秘密联络,策动变乱,甚至声言要效“博浪一击”,(21)暗杀张献忠;有的在考生住所“夥谋不轨,杀监守之兵,乘夜逃奔”;(22)有的则和已至陕西的清军进行勾结,如“成都诸生”颜天汉就被农民军在川北查获。(23)面对这些反动儒生的猖狂反扑,农民军对他们实行革命专政,有什么不应该?

至于被杀儒生的数字,《罪惟录》说“数千人咸振笔挟策以死”。其他书上就说得更多了,如说,“近万人,(24)“一万七千人,(25)“二万二千三百人”,(26)“三十余万”。(27)更有甚者,说入考士子“主仆约算为数十万有奇”,均安插于“西关青羊宫”内,后来在一天内杀完。张献忠又命令各地按册索名,把儒生及其家属“尽数查解来京正法”,“其解到者,随到随杀,男妇幼小,莫可纪计,不止四五十万。”(28)真是随心所欲的“创造”,肆意夸大的“统计”,不然,他们怎么能凑齐张献忠在四川杀了近七亿人的数字!

倒是《张献忠屠蜀记》中有一段文字和“注释”,说得近乎情理些。它说:张献忠召集各州县数千士子到成都科举,“汪兆麟(向士子们)宣布道:‘老万岁(按即张献忠)有旨,选举策略最佳者七百三十七名陪宴百花潭,诸生有名者留,无名者出。’于是按单点名,应名者概付军士看押,七百三十七名无缺。乃鸣炮开门,放出生员四千余,他们情绪颓丧,深以不得陪宴百花潭为恨。迨出贡院,见有斗大的皇诰一幅,揭在照壁,其文曰:‘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此次乡试,竟有不肖绅衿敢在策论文中,诋毁新朝,谤议寡人,实属罪大恶极。着主考官拆封点名,一体赴押百花潭斩决,以昭炯戒。其余生员,付各州县教官押回,严加管教,不容再有腹诽口谤之事,违者连坐十家,教官同罪。’”遂杀士子七百三十名于百花潭。(29)该书的“注释”说:“至于杀士子之数,辄云数万,《蜀龟鉴》引岳半记,谓青羊宫一役杀二万二千三百人,与《甲申朝事小纪》数同。无论蜀中乡试无许多士子,即有,又安得一日而尽杀之?凡此不尽情理之事甚多,不值尽驳。”(30)至于传说中的成都老西门外的“笔砚山”,乃是这类夸大之说的附会。

对于儒生乃至官吏,起义军并非不分青红皂白,一律加以镇压。《五马先生纪年》的作者、贡生傅迪吉,关于在简州的亲身历述,就是很好的佐证。他于顺治二年(大顺二年,傅迪吉时年十九岁)的记事中写道:“乙酉,十九岁,献贼开科取士,……吾州入学若干、中举若干、进士若干。未几,贼以为不得真材,仍复设科,是一年而两科举也。……此番较前不同,前番考六等不准除名,未取童生不许躲闪,已中者不许宁家,未仲者不得在家(乡)居住,以为秀才造言生事,并家眷尽驱入城中,十人一结,一家有事,连坐九家。”傅迪吉本人当时就是秀才,他的父亲傅万镒“有鉴于此,恐冒读书之名,贻不测之涡,遂命废业(学业)贸易”。于是,听从同族人、在简州起义军中当“里兵”的傅可吉的建议,“遂将各色蜀紬若干”,一主一仆偕同傅可法、傅可会,从住地五马桥来到简州城里,准备去起义军中贩卖蜀绸。因起义军“抢夺州衙”,他被逮捕。在关押期间,起义军对他和一些人的态度,很能说明问题。

傅迪吉在记叙了起义军杀人情况之后,也详细地谈到他自己在关押时的经历,透露出起义军对待儒生和官吏的态度。他被押时,先是起义军怀远营兵丁王二准备带他“到营中耍去”,因“老爷军令严,不许夹带生人”,未能实现。后来,起义军派出“众兵”到关押人群中“选人”,傅迪吉亦被起义军低级军官张洪宇选中,还收他为“义子”,赐名“张奇”。为什么傅迪吉被选中并受到重视呢?傅迪吉未具体说明,仅透露出张洪宇对傅迪吉说:“你原说认得字”,大概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从另一件事也可证明。张洪宇向傅迪吉出示在州衙所获元宝两个、字扇一柄,叫傅认与他听。傅迪吉于此写道:“余原认得草字,一见即知是李状元送彭知州者。知州,江(井)研人,壬午科举人。认与彼(张洪宇)听。彼大喜曰:‘好,好,明日招安了他!’”(31)从这里又可以见到,纵使是儒生甚至官吏,起义军认为可用的人,也要加以“招安”,只要他们归顺起义军,就选入任用;并不是见到这些人,就一律斩杀。

(四)所谓分兵四路“草杀”。此说《罪惟录》不载。《绥寇纪略》、《荒书》虽云尽杀蜀人,但未说分兵四路杀人七万万。《后鉴录》有此说,后来的一些书相沿抄袭。大概彭遵泗也认为《后鉴录》造的谣言太拙劣了,所以在《蜀碧》中虽说“分道搜索四路遗民”,却未采用《后鉴录》所列七万万人的数字,而只说四路各杀男女“若干万”。(32)可见,他也觉察到《后鉴录》的漏洞太大了。

关于这次杀人的时间,一般说是顺治三年八月张献忠撤出成都的前夕,如《蜀碧》说:“贼以遗民逐杀伪官,而四方渐益日迫,忿然曰:‘川人尚未尽耶?自我得之,自我灭之,不留毫末贻他人也!’于是令伪帅孙可望等四将军分路出屠。”(33)这个说法也是有问题的。须知张献忠撤出成都之前,大西起义军在四川境内能够控制的地区是不大的。《纪事略》载:“其时,川之东则有督师閤(阁)部王应熊、平寇伯曾英握重兵扼守重庆,有三谭兄弟谭文、弘、诣领兵扼守中、涪;李鹞子(李占春)、于大海二将领兵截御巫、夔,忠国公王详(祥)领兵扼守遵义,捍御贵筑番苗。川之南则有兵部李乾德、锦江伯杨展领兵扼守嘉、眉、邛、雅等州地方,御寇抚夷,安戢残黎,又有总督樊一蘅、永宁伯侯天锡领兵扼守叙、永、马、泸等处,并驭辖乌蒙、镜雄两土司,……川之北则有抚军马乾,……激励士民起义,随在团聚乡勇,或复一府,或恢一县,或据一寨,……合计诸要隘兵马,为数不下二十余万。……献忠当时窃据者,川西锦城一区耳。”试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张献忠又怎么能够分四路赴全川各地去“草杀”呢?所谓“分四路”,可能是指自“大西”农民政权建立之初,张献忠派兵出击,在四川境内打击封建统治、镇压地主武装的军事行动。

前面说过,南明总督王应熊传檄全川,反扑农民起义军,之后,四川各地许多地主应檄而起。其中有残明部队,更有许多州县的地主武装,如,安岳的王起峨、窦可进,乐山的杨文焕,遂宁的罗璋、姚思孝,西充的李完,南充的樊明善、陈怀西,渠县的曹思冀、雷开登、李储乙,邻水的甘良臣,通江、巴州、东乡的冉璘、向质、向谦,保宁的吴宇英,仁寿的贾钟斗、刘士恺、龙明新,金堂姚玉麟,合州的董克治,永川的胜士铨,江津的习化神,……等等。对于这些反动势力,起义军多次出动,坚决打击。

起义军在打击反动武装的过程中,战斗是激烈的,或攻坚战,或拉锯战,或迂回战,起义军付出了不少代价,也给予敌人以严厉的惩杀。如新繁大族地主何奇根,“募乡勇及子姓流民数千人,谋以御寇。比贼至繁,……遂合闵、费二家之众,御贼于义和渡。首率二弟与贼作背水战,及死亡殆尽,乃跃河逃去。”(34)又如,“蜀残,甲里草泽间诸忠勇,合兵忠江、射洪间,约十余万,阻山壁中,整饬甲胄”,妄图对抗起义军。张献忠用计叫人假扮明内江王,控制了这十多万人。然后,“献(忠)自外攻击,御营(假内江王带去的起义军)从内杀出,十余万众斩芟奔窜尽矣。”(35)诸如此类的战斗,不胜枚举。其打击的目标仍是对抗农民军的反动势力,而不是人民。而且,无论如何都不会杀到近七万万人之多。

至于有的书所说,张献忠起义军不仅杀人,还大量吃人,如说什么百万起义军,靠“宰杀军眷与囚徒为粮”,又说什么张献忠顺府河南下,船上装载人粮,“凡二万五千名,分载五百船内”,等等。都是蓄意诬蔑、虚构捏造,荒诞无稽,不值一驳。

以上就是地主阶级的著述和传说中,攻击张献忠起义军“剿四川”最厉害的四次,其历史真相就是如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张献忠起义军的打击对象是反动势力,是地主、官僚以及从属于他们的反动武装,这有什么不应该?当然,也要看到,农民义军在这一过程中,不仅杀了地主本人,也往往杀了他的全部家口,打击面很大,杀的人相当多。这是可以从农民的朴素的阶级仇恨,和当时的历史条件来说明的。绝不能因此而否定农民起义的革命性,更不能加以夸大,诬说起义军见人就杀,把四川人杀光了。

注:

⑴《罪惟录》传三十一《张献忠传》

⑵《绥寇纪略》卷十

⑶参见《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八

⑷阙名:《纪事略》

⑸欧阳直:《蜀乱》

⑹《张献忠屠蜀记》上册第六八页,该书的注释者写道,“余更参考正史、野史及方志百余种,详为厘订,务期正确。虽云小说,实为一代信史。”(见上册第八页)此说未必尽然如是,但该书的某些描述可以作为一种说法为佐证之用。

⑺杨鸿荃:《蜀难纪实》。载乾隆《富顺县志》卷五《乡贤》

⑻傅迪吉《五马先生纪年》。该书系四川省图书馆珍藏的仅存抄本。作者傅迪吉系明末清初四川简州人,曾一度混入起义军,所记情况是比较原始的材料。关于该书的史料价值,笔者有另文简介

⑼光绪《射洪县志》卷十七《外纪》载,起义军于崇祯十七年自三台县揪林驿渡江,围射洪县城,“百姓开门迎贼”

⑽《蜀碧》卷二

⑾计六奇《明季南略》卷十二

⑿《蜀碧》卷二

⒀《蜀碧》卷三

⒁顾山贞:《客滇述》

⒂《明季南略》卷十二

⒃沈荀慰:《蜀难叙略》

⒄《蜀碧》卷二

⒅《五马先生纪年》

⒆《蜀记》

⒇冯甦《见闻随笔》卷上。《蜀记》作“西南一隅之地,游其中者如井底娃,不足与大有为。”

(21)《蜀记》

(22)《纪事略》

(23)彭孙贻,《平寇志》卷十一;《寄园寄所寄》卷九。《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八说:“朝天关逻者获成都诸生颜天汉等通闯‘贼’书。怒,谕称开科,尽杀之青羊宫。”此事,过去有人考证认为,当时士子们暗中勾结的,不会是李自成而是清军。因清著书人为了避祸而歪曲了事实。

(24)《蜀碧》卷三

(25)《荒书》

(26)《绥寇纪略》卷十

(27)《蜀记》

(28)《纪事略》。该书编造杀十万儒生的情节说:起义军把这十万儒生,从青羊宫押到大慈寺,“日给诸生仓米半升,三日每人给熟牛肉一碗”,“诸生守候日久”,到十月初九日,把这十万人“撁至濯锦桥边斩首,推尸江中,从寅至申(按共十四个钟头),方行杀尽。”

(29)《张献忠屠蜀记》下册第一0八页

(30)《张献忠屠蜀记》下册第一九二页

(31)以上有关引文均见《五马先生纪年》

(32)《蜀碧》卷三

(33)《蜀碧》卷三

(34)民国二十五年《新繁县志》卷六《人物》

(35)《蜀碧》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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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的正义的斗争

反动阶级之所以长期地大量地诬蔑张献忠起义军,其根本目的在于,抹煞农民革命的正义性,掩盖他们自己的罪行。张献忠农民军的革命性质,更是必须辨明的。

(一)沉重打击封建统治。张献忠起义军在四川近三年的斗争中,对地主阶级的打击是极为沉重的。地主阶级之所以对张献忠起义军攻击得特别厉害,主要原因也就在此。这里,我们不作全面论述和辨析,只举几个碑文为例,以见其惩治地主阶级、打击封建势力之一斑。

1.道光十七年(一八三七年)《重装明教寺佛象碑》(见图版三)。现存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城厢镇原明教寺(今城厢中学)大殿西侧草坪,碑高二三一、宽九六、厚十三公分。碑文说:“金堂旧有明教寺者,区环平壤,地属通衢,……无何,苍鸱夜叫,枭鸟朝鸣,嗅地戎来,舞天贼至,既夔关之莫保,复剑阁之难支。戈戟如林,大类黄巢之党;蜂烟肆虐,尽成糜竺之家。英雄无用武之区,空城早陷;父老有贪生之意,古刹群奔。讵知兵可逃数不可逃,我能往贼亦能往,披猖到处,和破灶而打翻;搜讨穷时,并净瓶而踢倒。昔日谈经之地,碧血殷红,当年礼佛之门,青磷出没。室非铜柱,掷火难烧?寺住金渊⑴,驱龙使灭?……特是地经兵燹,松柏为之不春;人到禅房,花木因而尽悴。莫睹修罗睒睒,何处皈依,常聆鬼子啾啾,难施忏悔。”

2.乾隆三十七年(一七七二年)《大云顶纪田碑》(见图版四)。现存金堂县同兴公社原云顶寺罗汉堂门口左侧。刻在《乾隆圣旨碑》的碑阴,碑头高六八、碑身高二五四、宽一三八公分。碑文写道:“大云顶山,金邑之古招提,亦蜀郡之大名胜也。间尝考诸志乘,稽之碑碣,不特庄严金碧,甲乎诸山,而辐员更极辽阔。自罹明季兵燹,寺与田荡然无遗。”

以上两通碑石,透露出张献忠起义军攻打金堂县境的一些情况。史载:“崇祯十七年,张献忠纠众入蜀,金堂县适当其冲要。”⑵这支起义军在金堂县烧焚了明教寺的部分殿宇,捣毁了大云顶山上的云顶寺(又叫慈云寺)。⑶对此,碑文反映更为具体。

被地主阶级视为洪水猛兽的张献忠农民军,革命声势磅礴,革命威力强猛,地主阶级惊呼:“戈戟如林,大类黄巢之党”。起义军摧枯拉朽,势如破竹,把地主阶级打得落花流水,以致“夔关之莫保”,“剑阁之难支”。这个地处川中地带金堂县城(当时金堂县城在今城厢镇)里的明教寺,也被革命农民“和破灶而打翻”,“掷火”而烧。僧俗地主纷纷“群奔”逃跑,没跑掉的遂被起义军镇压,“谈经之地,碧血殷红”。座落于军事要地的大云顶山的云顶寺,也被起义军捣毁,“寺与田荡然无遗”,不仅惩杀地主、官僚,还打乱了地主阶级的土地占有关系。

“红旗卷起农奴戟,黑手高悬霸主鞭。”被压迫被剥削的农民,怀着满腔阶级仇,拿起刀矛,杀向地主阶级,横扫封建统治,这是正义的斗争,是可歌可颂的大好事。无论地主阶级怎样咒骂和诬蔑,也抹煞不了农民起义的革命性质。

(二)所谓“七杀碑”。在诬蔑张献忠起义军的反动宣传中,“七杀碑”之说颇为流行,如有的书说:“至今成都还留有献忠所主立的‘七杀碑’,上面刻着‘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等字。”⑷“张献忠‘七杀碑’,前在正府街‘古天府’,即成都府衙内(即现在公立医院—原注),此碑现已移至少城民众教育馆陈列。”⑸“张献忠‘七杀碑’,在成都县署内,石碑上有杀杀杀杀杀杀杀七字,献贼书。”⑹在广汉县,也流传过当地亦有一通张献忠的‘七杀碑’。果真是这样的吗?

不错,解放前在成都少城公园里曾陈列过一通有关张献忠的碑石,置放在金石陈列所。此碑“高不及四尺,广约二尺五六寸,谓自成都县署移入,众皆以‘七杀碑’目之”。⑺但是,此碑并非什么“七杀碑”。

一九三五年印行的《一九一一—一九一二年四川的革命》⑻一书留下了这通碑石的照片(见图版五)。此碑碑文已模糊不清,其“陈列说明”(见图版六)写道:“献忠碑,世称之七杀碑。Ⅰ、年代:明末。Ⅱ、来历:运自成都县署。Ⅲ、疑点:碑刻漫灭,仅有残缺之文‘ ’、‘自’、‘ ’,尚可寻绎。其义,‘ ’疑为‘舆’字之下段,‘ ’疑‘思’或‘量’之上段。献忠有六言谕云:‘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七杀碑则为‘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此碑似非七杀碑,而为六言谕也。”⑼该书还说,这通碑原来锁在成都一个官署的空屋子里,严禁人们接触,还造出迷信,谁摸了它,就要发生大火灾。辛亥革命以后,但懋辛(当时担任四川军政府成都知府)从重庆来成都,住在这个衙门,才把这个屋子打开,允许人们看此碑。后来,杨森在成都时,叫人把它运到原少城公园“展览”。⑽可见,当时就有不少人怀疑此碑为“七杀碑”,而认为它是张献忠的“六言谕”即“圣谕”碑。

至今,在四川省广汉县人民公园内,还存立一通大顺二年(一六四五年)《张献忠圣谕碑》(见图版七)。碑高二一O、宽一00、厚十九公分,正而镌刻精美龙纹。了解这通碑石,有助于弄清所谓“七杀碑”。

该碑碑文是:“圣谕:天有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大顺二年二月十三日。”“大顺”二字有明显的凿痕,只依稀可见。碑阴刻《万人坟碑记》,“万人坟”三字特别突出,立碑年月为“隆武二年仲冬月”,文字大都剥蚀。系南明刽子手杨展镇压张献忠起义军,率兵过汉州(广汉县),搞的一个“万人坟”,并由他撰写碑文。

关于张献忠的“圣谕”及有关碑石,诸书大多记载。《后鉴录》说:“(张献忠)复为伪圣谕,刻石曰:‘天以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是时崇祯十七年十一月。”⑾《蜀碧》说:“初,贼自为圣谕六言云:‘天以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命右相严锡命作注解发明之。刻诸石。”⑿《客滇述》说:“献忠自言亲见天神与语曰:‘天以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遂刊行各州县。再续二语云:‘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即以为‘圣谕碑’。”⒀《鹿樵纪闻》的记载与《客滇述》基本相同,惟“万物”作“百物”,“自思自量”作“自去思忖”。⒁可见,张献忠曾有此“圣谕”,并命“大西”右丞相严锡命作注解,把它印发各州县刻成“圣谕碑”。各书所说“圣谕”的文字有出入,当应以广汉碑为准。

广汉县《张献忠圣谕碑》的发现经过,四十年前曾有一篇文章作过介绍,文章说:一九三四年秋,“有英人董笃宜牧师者,因寻访景教遗迹,遍游(广汉)城之四郊。一日,偶于附郭一茅屋墙壁中发现一碑,式甚奇古。”后知为张献忠碑,“设法运至城内公园保存。此碑高凡市尺六尺二寸,广三尺。”⒂最近,我们又到广汉进行了调查访问。据广汉县城郊公社六大队六队的干部和老年社员介绍,该队境内今县农机厂地,原名“乱葬坟”,占地约七、八亩,中有一坑叫“万人坑”,是过去杀人的地方。此地在广汉县县城西门外约一华里,小地名洗脚桥。“五十多年前,在紧靠‘万人坑’的东南侧洗脚桥处,有十多间铺面,为广汉出西门通成都大道经过之地。这里立有五道碑坊,路两旁还有许多石碑。这些铺面中,有一个叫王卖面的面食铺(背靠万人坑、面向大道)的左侧墙外,立有一通石碑,人们叫‘七杀碑’,说是张献忠杀了人,立这通碑可以避邪。后来,因为大道铺三合土、改修马路,几次退街,铺面迁走了,这通碑也挖走了,听说抬到县城公园去了。”这一介绍很重要。《(嘉庆)汉州志》说:“万人坟,治西半里许。”⒃《(同治)续汉州志》也说:“万人坟,在州之西。杨将军展擒献贼过此,见白骨累累,遂痤之。后人以‘万人坟’呼之。”⒄上述介绍与地方志所云的方位、里程相合,惟‘万人坟’改叫‘万人坑’,可能是民国初年广汉县官于此杀人,弃尸于“乱葬坟”中一坑,并呼此坑为“万人坑”,而“万人坟”则称为“乱葬坟”。介绍既说该碑为“七杀碑”,后又运到广汉公园,当就是现存的《张献忠圣谕碑》。碑文证明,所谓“七杀碑”之说,全系无稽之谈;在张献忠的“圣偷”中,一个“杀”字也没有。显然,说它是“七杀碑”,完全是出于地主阶级的反动宣传。

为什么在该碑碑阴又出现《万人坟碑记》这样的诬蔑文字呢?据载,大顺三年(清顺治三年、南明隆武二年、一六四六年)八月,张献忠自成都撤出北上。南明刽子手杨展“急引兵追之,至汉州,贼已远去,因尽收暴莽骸骨丛葬焉”,⒅呼之为“万人坟”,杨展还撰碑记刻于石,《汉州志》录此碑文:“予奉命平寇,提兵过此,痛彼白骨,覆以黄壤,爰题曰万人坟,……是用立石。挂平寇将军印左都督杨展题。”⒆碑文说立于“隆武二年仲冬月”,当是在广汉《张献忠圣谕碑》立碑后一年多时间。按照《蜀碧》记载,张献忠曾叫右承相严锡命为他的“圣谕六言”“作注解发明之”,“刻诸石”,则很可能该碑碑阴原来的文字,就是严锡命的注解。到隆武二年十一月,杨展在广汉搞了一个“万人坟”,遂用这块碑石,磨去碑阴文字,刻上《万人坟碑记》。⒇同时,保留了该碑正面的“圣谕六言”,立在“万人坟”前当大道处。其目的在于用鲜明对比的手法,形象地诬蔑所谓“累累白骨”是农民义军杀人的结果。张献忠曾命令把他的“六言圣谕”刊行各州县,立石刻碑,则当时农民军控制的州县都曾刻立“圣谕碑”,广汉碑就是例证。但是,其他州县的“圣谕”碑未见发现,而只见广汉碑,其原因是明显的。因为广汉《张献忠圣谕碑》碑阴有《万人坟碑记》,反动阶级可以利用来进行形象的对比的诬蔑农民军的宣传,作为张献忠“屠蜀”的“物证”。然而,事与愿违,《张献忠圣谕碑》这件珍贵文物,不仅得以保存下来,更成为了批驳地主阶级反动宣传的有力物证。它清楚地表明:这通碑并非‘七杀碑’,而且碑文也没有一个“杀”字。同时,也是我们研究张献忠的思想的一件重要资料。

再回头看成都的那通《献忠碑》,可以肯定不是什么“七杀碑”,而是与广汉碑一样,是张献忠的“圣谕”碑。因为,第一,世传所谓“七杀碑”的碑文,没有“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八个字,但这通碑的残存文字却有一个完整的“自”字,显然是张献忠的“圣谕六言”。第二,“七杀碑”的捏造者说,七个“杀”字是“献贼书”,也是张献忠的“圣谕”,更是毫无根据。查考文献,并没有所谓张献忠的七个“杀”字的“圣谕”。第三,这通碑既存于成都县署内,也与张献忠命把他的“六言圣谕”刊印各州县刻石的记载相符合。因为此碑并无“杀”字,地主阶级遂藏之于空屋,造出接触它要发生大火灾的谣言,不让人看。同时,又利用其碑文剥蚀,杜撰“七杀”文字,用以诬蔑张献忠起义军。如斯而已,岂有他哉。退一步说,纵使有“七杀”文字的碑石,也不过是地主阶级的杜撰或伪造。

(三)起义军与四川人民。张献忠起义军在四川近三年的激烈斗争中,清楚地表明它的农民军的革命本质,它严厉打击地主阶级,注意保护人民。

张献忠农民军是相当注意纪律的。一六四四年,起义军自重庆向成都进发,张献忠明确宣布:“归诚则草木不动,抗拒则老幼不留”。(21)一路上先行招降牌招降各地,不降才发兵进攻。《张献忠屠蜀记》中,还有一个起义军攻泸州的檄文,檄文说:“奉天行道,澄清川岳,大西王张谕:……大兵一出,州县立破。所有倡首逆臣、附逆缙绅,自当搜解讯办,以警倣(效)尤。其余胁从附乱之人,果能自新,一律免死。至于市居良民,不甘附逆,困陷城中无力自拔者,如有损伤,亦当从优抚恤。仰尔军民人等,各安生业,勿得惊惶自扰。凡我军士,如有借故滋扰,株连良民,及其他淫掠不法情事者,并准受害之家明密指控,各都督营将,务须从严查办,赔偿损害。如有处理不公处,孤必执法以绳,决无姑息。……”(22)起义军还明令全川各州县,“但能杀王府、乡绅,封府库以待,则秋毫无犯。”(23)这个檄文,不知作者据自何书,但它确乎是起义军注意纪律的一个说明和反映。

更有保存至今的大顺二年(一六四五年)《大西駮骑营都督府刘禁约碑》(见图版八),真字实迹,是张献忠起义军注意纪律的铁证。碑文说:“大西駮骑营都督府刘禁约。〔缺〕本府秉公奉法,号令森严,务期兵民守分相安,断不虚假,仰各驿铺〔缺〕约法数章,如有犯者,照约正法。特示。一、不许未奉府部明文,擅自招兵。扰害地方者,许彼地士民,解锁军前正法。如容隐不举,一体连坐。一、不许往来差 并闲散员役,擅动铺递马匹、兵夫,查出捆打。一、不许坐守地方武职,擅受民词,违者参处。一、不许假借天兵名色扰害地方,该管地方官查实申报以凭枭首。一、不许无赖棍徒投入营中,擅辄具词诈告,妄害良民,违者捆打。一、不许守口文武官员擅娶本土妇女为妻妾,如违参究。大顺贰年叁月日。”这是“大西”农民政权建立之后,张献忠所辖一个都督府的禁约。可以看出起义军的纪律是严格的,它明文规定了许多禁令,特别强调不许“扰害地方”、“妄害良民”,突出地表明了农民起义军的阶级本色和革命性质。试问,这样的军队怎么会“逢人则杀”呢!

事实也是如此。张献忠起义军对地主阶级严厉镇压,对人民群众却是注意保护的。特别是对于广大贫苦农民,完全以兄弟相待,每到一地,开仓济贫,为劳动人民伸冤雪恨。这点,就是地主阶级的书史也不得不承认,他们说:“利于贼者,无聊穷人、背主黠仆,贼与此常气味相投。”(24)奴仆、佃农们“戕灭其主,起而相应”,迎接起义军。(25)正因为这样,起义军得到广大人民的支持,如新都县明朝知县,“挂印于堂”,“邃迹于田间”,被县民押解起义军大营。(26)许多劳苦人民纷纷参加起义军,张献忠曾说.在四川“应募入伍者,尚不下数万”。(27)试问,如果它是一支“逢人则杀”的军队,又怎么能得到广大人民的支持!

同地主阶级的咒骂、诬蔑、攻击相反,广大人民对张献忠起义军是欢迎、拥护和支持的。张献忠牺牲以后,地主阶级千方百计把他诬成青面獠牙的“杀人魔王”,十恶不赦的罪人,然而,广大人民却把他看作农民的领袖,为他塑像,以示崇敬和怀念。现今存于四川省梓潼县七曲山原文昌宫内风洞楼的《除毁贼像碑记》(乾隆七年、一七四二年),就是明证。该碑(见图版九)高一三三、宽七三、厚一0公分。全文如下:“梓潼文昌忠孝神祗,故千秋禋祀。余洪德,山左人也,来令绵竹。向闻罗江令李公名德瀚者谓,神祠中有绿袍金脸,乃残贼张献忠像也,每悔其未曾除去。盖因贼杀戮至此,见神家堂对联有字适符贼之姓名,故僭冒神族,不敢杀左右民,民畏而媚之,塑像于兹,妄亦甚矣。相衍日久,随昧而不毁,已愚之至矣。复谬为之说曰,此即文昌化像也,又何其侮慢神祗之极乎!余奉上宪之委,协平梓潼道路,搜至风洞楼上,见其绿袍金脸,狞恶狠状,大不类神,其为贼像无疑。思以忠孝神祠,而侧此污秽,实大不敬,乃道之不平者。若不速为平除,无怪乎年年啯噜匪类假借神会,聚集谒之,求伊冥佑,相谋而为恶也。急明于本州宪杜讳 ,命役万段其像,以正贼大逆不道毒害生民之罪。更焚而弃于道路之间,使来往乘畜践而溺之,以泄人忿,以除淫祀,以净神宇,以正风化。使人人皆知乱臣贼子,残忍独贼,虽千百年后遗留尸像,犹不免于诛戮,可不猛省而相劝为忠臣孝子,以游于尧天舜日之中乎。为此晓喻,咸使知闻。大清乾隆柒年岁次壬戌孟春谷旦。直隶绵州知州聊城安洪德撰勒石。”

在《(咸丰)梓潼县志》上,还有一段有关文字,即梓州知州王成彦撰写的《毁张献忠遗像记》,其中说道:“呜呼!逆贼漏网于今几百年矣。当其窃神位,乱禋祀,愚夫愚妇之所祷祝而骇汙洁,洗腆而供粲盛者。触(独)以我公(按指安洪德)浩气,碎肤盬脑,所以殄凶残于既在,示鉴戒于将来。”(28)

安洪德在乾隆二年(一七四二年)任绵竹县令,乾隆七年任绵州知州,(29)毁张献忠像是在他任绵竹县令任内。梓潼县城北三十里的七曲山(又名九曲山),很早以来就有文昌灵应祠(即文昌帝君庙、文昌宫),祭祀的主神是张亚子。大顺元年十月张献忠率军去川北,路过梓潼,“仰视文昌庙曰:‘此吾祖也,吾祖助我。’乃上张亚子尊号曰始祖高皇帝。”(30)“速命建太庙。归而落成。”(31)张献忠把文昌庙作为自己的家庙,并命令当地裴、贾二姓为“司香户”。后来,当地人民就在文昌庙的风洞楼塑起一尊张献忠的像。(32)碑文所说“民畏而媚之(按应读为‘民敬而爱之),塑像于此,……相衍日久,随昧而不毁”,也证实了这尊像是人民塑起来的。而且,这尊塑像直至乾隆初年才被反动官府发现和毁去,已经距离张献忠牺牲之年(一六四六年)九十多年了。可见,人民群众对农民起义领袖的爱戴和缅怀。这同地主阶级打毁张献忠塑像,“焚而弃于道路之间,使往来乘畜践而溺之”,以及对张献忠的种种恶毒诬蔑,迥然不同。如果张献忠起义军不是代表当时农民的利益,人民会这样对待他吗?在安洪德毁了张献忠塑像之后不久,人民群众又在风洞楼重建了一尊张献忠的塑像。(33)还把七曲山叫做“太庙山”,以后为了遮掩反动派的耳目,又改叫“大庙山”。可见,尽管反动派如何进行反动宣传,诬蔑张献忠农民军,然而广大人民心里是有数的。

不仅如此,在近一百年的长时间里,当地的一些革命农民,还把风洞楼作为他们团聚群众的场所,把张献忠的塑像作为他们发动武装起义的精神力量。碑文谈到的名叫“啯噜子”(34)的农民武装,在风洞楼张献忠塑像前,“假借神会,聚集谒之,求伊(指张献忠)冥佑,相谋而为恶也。”一位反抗地主阶级统治的农民领袖,这就是人民心目中的张献忠。

注:

⑴嘉庆《大清一统志》卷三八五和民国十年《金堂县续志》说,怀安故城在金堂县东南,晋义熙末于此置金渊戍,西魏置金渊县,并置金渊郡。唐武德元年因避李渊讳改名金水县。宋乾德五年置怀安军,元至元十三年升为怀州,以金水县并入,二十七年并入金堂县。又说,金水戍因界有水出金沙,故名。”

⑵《金堂县乡土志》卷一《兵事录》

⑶嘉庆《金堂县志》卷三(山川》下

⑷柳定生:《四川历史》(一九四O年出版)第六五页

⑸周芷颖:《新成都》(一九四三年出版)第二一九页

⑹《成都通览》第一卷(一九O九年出版)《古迹》

⑺林名均:《四川张献忠碑记》,载《逸经》第三三期(一九三七年七月十五日出版)

⑻S·C·YANG(杨少荃):《THE REVOLUTION IN SZECHWAN,1911-1912》。《华西边疆研究学会杂志》抽印本(1935年)

⑼S·C·YANG,《THE REVOLUTION IN SZECHWAN,1911—1912》P.20-22图版:“The Chang Hsien-Chong Stone Tablet of 1628,in the Public Park,Chengtu.”“The original inscription on the Chang Hsien-Chong tablet,Chengru.

⑽同上书,第二四—二五页

⑾《后鉴录》卷六

⑿《蜀碧》卷三

⒀《客滇述》

⒁《鹿樵纪闻》卷中

⒂林名均《四川张献忠碑记》,载《逸经》第三三期(一九三七年七月十五日出版)

⒃嘉庆《汉州志》卷三O下《陵墓》

⒄同治《续汉州志》卷十九《古迹》

⒅《蜀碧》卷三

⒆嘉庆《汉州志》卷三十下《陵墓》

⒇《张献忠屠蜀记》也有此说,它写道杨展在广汉时,其部下齐联芳一面督众埋骨,一面搜寻平石刻碑,仓皇不得碑石。恰寻着去年春间汉州官镌刻的张献忠圣谕碑一座,背面镌的严锡命注解之文,雕刻甚浅。便命将这碑阴磨平作正,镌上(杨)展文,立在万人坟前而去。”(见该书下册第二二三页)

(21)《滟滪囊》卷二

(22)《张献忠屠蜀记》上册第九五—九六页

(23)《平寇志》卷十一

(24)《滟滪囊》卷一

(25)《蜀碧》卷四

(26)《蜀记》

(27)《纪事略》

(28)咸丰《梓潼县志》卷五《艺文》

(29)同治《绵州志》卷二五《表》上、下

(30)《后鉴录》卷六

(31)《蜀龟鉴》卷二

(32)《蜀龟鉴》卷三

(33)中共梓潼县委宣传部和四川师范学院的同志曾作过实地调查。此处系根据他们的情况介绍。

(34)“啯噜子”,又写作“国鲁子”,是清代乾隆、嘉庆年间四川人民的武装斗争组织之一,后来成为川、楚白莲教农民起义的重要武装力量之一。魏源《圣武记》卷九载:“初,四川有啯匪,……啯匪者,金川之役,官兵溃于木果木,其逃卒之无归者,与失业失役、无赖悍民,散匿川东北,……及官捕急,则以白莲教为逋逃薮。”碑文所说的“啯噜子”,是泛指起义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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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献忠牺牲后的四川人口

地主阶级诬说张献忠起义军把四川人杀光了,或者说所剩无几,这也是编造的谎言。其实,张献忠牺牲前不久和以后,四川的人口还是相当多的。

第一,无论从起义军人数或反动武装的人数(包括一些非军事人员)来说,并不很少的。起义军方面,张献忠撤出成都时,部队及随营家口的人数,有说“随营男妇尚不下百五十万,……旌旗蔽空,地动山摇”,⑴有说“男妇尚有百余万”。⑵到西充时“尚有一百三十万人”,⑶或说“尚有五、六十万”。⑷反动武装方面,杨展有兵数万,并说在他辖区内的人民有“数百万”。⑸(此说未免夸大,但说明有相当数量)。曾英也还有兵二十余万。⑹其他逃匿山区、结砦依险者更多。如通江县地主朱应先,“家号素封”,张献忠在蜀时,他“散财招士,结砦依岩”,“活者百家,抚流亡者千数”。⑺又如郫县贡生范希轼,逃到深山中,“举家获全”,清初“复归旧里”。⑻这样的例子很多,而且人数也不少,以广元县为例,“顺治二年,乙酉,张献忠还据广元,于葭萌山下修御营。先是,甲申之变,街民尽避远乡。至是,一半归城。”⑼

第二,还有一些人(大多是地主),在张献忠起义军占领期间,逃离家乡,以后又陆续返回故里的。比如《荒书》作者费密、《蜀难叙略》作者沈云祚、《蜀乱》作者欧阳直等,都是这种情况。从现存族谱的记载中,也可以得到证明,如下表。

姓名

原住地

逃往地

返回地

返回时间

资料来源

吴仕贤

仁寿

滇南

仁寿

二十余年后

民国《吴氏族谱.仕贤公碑铭》

吴宗城

仁寿

遵义府怀仁县

仁寿

顺治六年

民国《吴氏族谱.序录》

仲登鸾

昭化虎跳驿

绵竹

绵竹

清初

光绪《(绵竹)仲氏家谱.序》

牟应晓

大邑

洪雅

大邑

清初

光绪《鹤鸣山牟氏支谱》卷一

伍吉朝

仁寿

嘉定

仁寿

清初

光绪《牟氏支谱》卷十《牟氏祠堂记》

鲁乔

大邑

天全

大邑

顺治年间

光绪《(大邑)鲁氏支谱》卷二

刘永安

简阳

“左右奔窜”

简阳

清初

光绪《(简阳)刘氏族谱.重修宗谱序》

蔡光周

中江

崇庆

崇庆

清初

民国《四川中江崇庆蔡氏族谱.清明会簿序》

漆君现

眉州

华阳

华阳

清初

民国《华阳漆氏续修谱.道光十四年序》

刘万胜

眉州

蒲江

眉山

顺治初年

民国《(眉山)刘氏族谱》

刘甫臣

泸州

贵州遵义府

泸州

顺治十三年

光绪《(泸州)刘氏族谱.原序》

郭之尧

安岳

建昌

安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