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的正义的斗争
反动阶级之所以长期地大量地诬蔑张献忠起义军,其根本目的在于,抹煞农民革命的正义性,掩盖他们自己的罪行。张献忠农民军的革命性质,更是必须辨明的。
(一)沉重打击封建统治。张献忠起义军在四川近三年的斗争中,对地主阶级的打击是极为沉重的。地主阶级之所以对张献忠起义军攻击得特别厉害,主要原因也就在此。这里,我们不作全面论述和辨析,只举几个碑文为例,以见其惩治地主阶级、打击封建势力之一斑。
1.道光十七年(一八三七年)《重装明教寺佛象碑》(见图版三)。现存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城厢镇原明教寺(今城厢中学)大殿西侧草坪,碑高二三一、宽九六、厚十三公分。碑文说:“金堂旧有明教寺者,区环平壤,地属通衢,……无何,苍鸱夜叫,枭鸟朝鸣,嗅地戎来,舞天贼至,既夔关之莫保,复剑阁之难支。戈戟如林,大类黄巢之党;蜂烟肆虐,尽成糜竺之家。英雄无用武之区,空城早陷;父老有贪生之意,古刹群奔。讵知兵可逃数不可逃,我能往贼亦能往,披猖到处,和破灶而打翻;搜讨穷时,并净瓶而踢倒。昔日谈经之地,碧血殷红,当年礼佛之门,青磷出没。室非铜柱,掷火难烧?寺住金渊⑴,驱龙使灭?……特是地经兵燹,松柏为之不春;人到禅房,花木因而尽悴。莫睹修罗睒睒,何处皈依,常聆鬼子啾啾,难施忏悔。”
2.乾隆三十七年(一七七二年)《大云顶纪田碑》(见图版四)。现存金堂县同兴公社原云顶寺罗汉堂门口左侧。刻在《乾隆圣旨碑》的碑阴,碑头高六八、碑身高二五四、宽一三八公分。碑文写道:“大云顶山,金邑之古招提,亦蜀郡之大名胜也。间尝考诸志乘,稽之碑碣,不特庄严金碧,甲乎诸山,而辐员更极辽阔。自罹明季兵燹,寺与田荡然无遗。”
以上两通碑石,透露出张献忠起义军攻打金堂县境的一些情况。史载:“崇祯十七年,张献忠纠众入蜀,金堂县适当其冲要。”⑵这支起义军在金堂县烧焚了明教寺的部分殿宇,捣毁了大云顶山上的云顶寺(又叫慈云寺)。⑶对此,碑文反映更为具体。
被地主阶级视为洪水猛兽的张献忠农民军,革命声势磅礴,革命威力强猛,地主阶级惊呼:“戈戟如林,大类黄巢之党”。起义军摧枯拉朽,势如破竹,把地主阶级打得落花流水,以致“夔关之莫保”,“剑阁之难支”。这个地处川中地带金堂县城(当时金堂县城在今城厢镇)里的明教寺,也被革命农民“和破灶而打翻”,“掷火”而烧。僧俗地主纷纷“群奔”逃跑,没跑掉的遂被起义军镇压,“谈经之地,碧血殷红”。座落于军事要地的大云顶山的云顶寺,也被起义军捣毁,“寺与田荡然无遗”,不仅惩杀地主、官僚,还打乱了地主阶级的土地占有关系。
“红旗卷起农奴戟,黑手高悬霸主鞭。”被压迫被剥削的农民,怀着满腔阶级仇,拿起刀矛,杀向地主阶级,横扫封建统治,这是正义的斗争,是可歌可颂的大好事。无论地主阶级怎样咒骂和诬蔑,也抹煞不了农民起义的革命性质。
(二)所谓“七杀碑”。在诬蔑张献忠起义军的反动宣传中,“七杀碑”之说颇为流行,如有的书说:“至今成都还留有献忠所主立的‘七杀碑’,上面刻着‘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等字。”⑷“张献忠‘七杀碑’,前在正府街‘古天府’,即成都府衙内(即现在公立医院—原注),此碑现已移至少城民众教育馆陈列。”⑸“张献忠‘七杀碑’,在成都县署内,石碑上有杀杀杀杀杀杀杀七字,献贼书。”⑹在广汉县,也流传过当地亦有一通张献忠的‘七杀碑’。果真是这样的吗?
不错,解放前在成都少城公园里曾陈列过一通有关张献忠的碑石,置放在金石陈列所。此碑“高不及四尺,广约二尺五六寸,谓自成都县署移入,众皆以‘七杀碑’目之”。⑺但是,此碑并非什么“七杀碑”。
一九三五年印行的《一九一一—一九一二年四川的革命》⑻一书留下了这通碑石的照片(见图版五)。此碑碑文已模糊不清,其“陈列说明”(见图版六)写道:“献忠碑,世称之七杀碑。Ⅰ、年代:明末。Ⅱ、来历:运自成都县署。Ⅲ、疑点:碑刻漫灭,仅有残缺之文‘ ’、‘自’、‘ ’,尚可寻绎。其义,‘ ’疑为‘舆’字之下段,‘ ’疑‘思’或‘量’之上段。献忠有六言谕云:‘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七杀碑则为‘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此碑似非七杀碑,而为六言谕也。”⑼该书还说,这通碑原来锁在成都一个官署的空屋子里,严禁人们接触,还造出迷信,谁摸了它,就要发生大火灾。辛亥革命以后,但懋辛(当时担任四川军政府成都知府)从重庆来成都,住在这个衙门,才把这个屋子打开,允许人们看此碑。后来,杨森在成都时,叫人把它运到原少城公园“展览”。⑽可见,当时就有不少人怀疑此碑为“七杀碑”,而认为它是张献忠的“六言谕”即“圣谕”碑。
至今,在四川省广汉县人民公园内,还存立一通大顺二年(一六四五年)《张献忠圣谕碑》(见图版七)。碑高二一O、宽一00、厚十九公分,正而镌刻精美龙纹。了解这通碑石,有助于弄清所谓“七杀碑”。
该碑碑文是:“圣谕:天有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大顺二年二月十三日。”“大顺”二字有明显的凿痕,只依稀可见。碑阴刻《万人坟碑记》,“万人坟”三字特别突出,立碑年月为“隆武二年仲冬月”,文字大都剥蚀。系南明刽子手杨展镇压张献忠起义军,率兵过汉州(广汉县),搞的一个“万人坟”,并由他撰写碑文。
关于张献忠的“圣谕”及有关碑石,诸书大多记载。《后鉴录》说:“(张献忠)复为伪圣谕,刻石曰:‘天以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是时崇祯十七年十一月。”⑾《蜀碧》说:“初,贼自为圣谕六言云:‘天以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命右相严锡命作注解发明之。刻诸石。”⑿《客滇述》说:“献忠自言亲见天神与语曰:‘天以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遂刊行各州县。再续二语云:‘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即以为‘圣谕碑’。”⒀《鹿樵纪闻》的记载与《客滇述》基本相同,惟“万物”作“百物”,“自思自量”作“自去思忖”。⒁可见,张献忠曾有此“圣谕”,并命“大西”右丞相严锡命作注解,把它印发各州县刻成“圣谕碑”。各书所说“圣谕”的文字有出入,当应以广汉碑为准。
广汉县《张献忠圣谕碑》的发现经过,四十年前曾有一篇文章作过介绍,文章说:一九三四年秋,“有英人董笃宜牧师者,因寻访景教遗迹,遍游(广汉)城之四郊。一日,偶于附郭一茅屋墙壁中发现一碑,式甚奇古。”后知为张献忠碑,“设法运至城内公园保存。此碑高凡市尺六尺二寸,广三尺。”⒂最近,我们又到广汉进行了调查访问。据广汉县城郊公社六大队六队的干部和老年社员介绍,该队境内今县农机厂地,原名“乱葬坟”,占地约七、八亩,中有一坑叫“万人坑”,是过去杀人的地方。此地在广汉县县城西门外约一华里,小地名洗脚桥。“五十多年前,在紧靠‘万人坑’的东南侧洗脚桥处,有十多间铺面,为广汉出西门通成都大道经过之地。这里立有五道碑坊,路两旁还有许多石碑。这些铺面中,有一个叫王卖面的面食铺(背靠万人坑、面向大道)的左侧墙外,立有一通石碑,人们叫‘七杀碑’,说是张献忠杀了人,立这通碑可以避邪。后来,因为大道铺三合土、改修马路,几次退街,铺面迁走了,这通碑也挖走了,听说抬到县城公园去了。”这一介绍很重要。《(嘉庆)汉州志》说:“万人坟,治西半里许。”⒃《(同治)续汉州志》也说:“万人坟,在州之西。杨将军展擒献贼过此,见白骨累累,遂痤之。后人以‘万人坟’呼之。”⒄上述介绍与地方志所云的方位、里程相合,惟‘万人坟’改叫‘万人坑’,可能是民国初年广汉县官于此杀人,弃尸于“乱葬坟”中一坑,并呼此坑为“万人坑”,而“万人坟”则称为“乱葬坟”。介绍既说该碑为“七杀碑”,后又运到广汉公园,当就是现存的《张献忠圣谕碑》。碑文证明,所谓“七杀碑”之说,全系无稽之谈;在张献忠的“圣偷”中,一个“杀”字也没有。显然,说它是“七杀碑”,完全是出于地主阶级的反动宣传。
为什么在该碑碑阴又出现《万人坟碑记》这样的诬蔑文字呢?据载,大顺三年(清顺治三年、南明隆武二年、一六四六年)八月,张献忠自成都撤出北上。南明刽子手杨展“急引兵追之,至汉州,贼已远去,因尽收暴莽骸骨丛葬焉”,⒅呼之为“万人坟”,杨展还撰碑记刻于石,《汉州志》录此碑文:“予奉命平寇,提兵过此,痛彼白骨,覆以黄壤,爰题曰万人坟,……是用立石。挂平寇将军印左都督杨展题。”⒆碑文说立于“隆武二年仲冬月”,当是在广汉《张献忠圣谕碑》立碑后一年多时间。按照《蜀碧》记载,张献忠曾叫右承相严锡命为他的“圣谕六言”“作注解发明之”,“刻诸石”,则很可能该碑碑阴原来的文字,就是严锡命的注解。到隆武二年十一月,杨展在广汉搞了一个“万人坟”,遂用这块碑石,磨去碑阴文字,刻上《万人坟碑记》。⒇同时,保留了该碑正面的“圣谕六言”,立在“万人坟”前当大道处。其目的在于用鲜明对比的手法,形象地诬蔑所谓“累累白骨”是农民义军杀人的结果。张献忠曾命令把他的“六言圣谕”刊行各州县,立石刻碑,则当时农民军控制的州县都曾刻立“圣谕碑”,广汉碑就是例证。但是,其他州县的“圣谕”碑未见发现,而只见广汉碑,其原因是明显的。因为广汉《张献忠圣谕碑》碑阴有《万人坟碑记》,反动阶级可以利用来进行形象的对比的诬蔑农民军的宣传,作为张献忠“屠蜀”的“物证”。然而,事与愿违,《张献忠圣谕碑》这件珍贵文物,不仅得以保存下来,更成为了批驳地主阶级反动宣传的有力物证。它清楚地表明:这通碑并非‘七杀碑’,而且碑文也没有一个“杀”字。同时,也是我们研究张献忠的思想的一件重要资料。
再回头看成都的那通《献忠碑》,可以肯定不是什么“七杀碑”,而是与广汉碑一样,是张献忠的“圣谕”碑。因为,第一,世传所谓“七杀碑”的碑文,没有“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八个字,但这通碑的残存文字却有一个完整的“自”字,显然是张献忠的“圣谕六言”。第二,“七杀碑”的捏造者说,七个“杀”字是“献贼书”,也是张献忠的“圣谕”,更是毫无根据。查考文献,并没有所谓张献忠的七个“杀”字的“圣谕”。第三,这通碑既存于成都县署内,也与张献忠命把他的“六言圣谕”刊印各州县刻石的记载相符合。因为此碑并无“杀”字,地主阶级遂藏之于空屋,造出接触它要发生大火灾的谣言,不让人看。同时,又利用其碑文剥蚀,杜撰“七杀”文字,用以诬蔑张献忠起义军。如斯而已,岂有他哉。退一步说,纵使有“七杀”文字的碑石,也不过是地主阶级的杜撰或伪造。
(三)起义军与四川人民。张献忠起义军在四川近三年的激烈斗争中,清楚地表明它的农民军的革命本质,它严厉打击地主阶级,注意保护人民。
张献忠农民军是相当注意纪律的。一六四四年,起义军自重庆向成都进发,张献忠明确宣布:“归诚则草木不动,抗拒则老幼不留”。(21)一路上先行招降牌招降各地,不降才发兵进攻。《张献忠屠蜀记》中,还有一个起义军攻泸州的檄文,檄文说:“奉天行道,澄清川岳,大西王张谕:……大兵一出,州县立破。所有倡首逆臣、附逆缙绅,自当搜解讯办,以警倣(效)尤。其余胁从附乱之人,果能自新,一律免死。至于市居良民,不甘附逆,困陷城中无力自拔者,如有损伤,亦当从优抚恤。仰尔军民人等,各安生业,勿得惊惶自扰。凡我军士,如有借故滋扰,株连良民,及其他淫掠不法情事者,并准受害之家明密指控,各都督营将,务须从严查办,赔偿损害。如有处理不公处,孤必执法以绳,决无姑息。……”(22)起义军还明令全川各州县,“但能杀王府、乡绅,封府库以待,则秋毫无犯。”(23)这个檄文,不知作者据自何书,但它确乎是起义军注意纪律的一个说明和反映。
更有保存至今的大顺二年(一六四五年)《大西駮骑营都督府刘禁约碑》(见图版八),真字实迹,是张献忠起义军注意纪律的铁证。碑文说:“大西駮骑营都督府刘禁约。〔缺〕本府秉公奉法,号令森严,务期兵民守分相安,断不虚假,仰各驿铺〔缺〕约法数章,如有犯者,照约正法。特示。一、不许未奉府部明文,擅自招兵。扰害地方者,许彼地士民,解锁军前正法。如容隐不举,一体连坐。一、不许往来差 并闲散员役,擅动铺递马匹、兵夫,查出捆打。一、不许坐守地方武职,擅受民词,违者参处。一、不许假借天兵名色扰害地方,该管地方官查实申报以凭枭首。一、不许无赖棍徒投入营中,擅辄具词诈告,妄害良民,违者捆打。一、不许守口文武官员擅娶本土妇女为妻妾,如违参究。大顺贰年叁月日。”这是“大西”农民政权建立之后,张献忠所辖一个都督府的禁约。可以看出起义军的纪律是严格的,它明文规定了许多禁令,特别强调不许“扰害地方”、“妄害良民”,突出地表明了农民起义军的阶级本色和革命性质。试问,这样的军队怎么会“逢人则杀”呢!
事实也是如此。张献忠起义军对地主阶级严厉镇压,对人民群众却是注意保护的。特别是对于广大贫苦农民,完全以兄弟相待,每到一地,开仓济贫,为劳动人民伸冤雪恨。这点,就是地主阶级的书史也不得不承认,他们说:“利于贼者,无聊穷人、背主黠仆,贼与此常气味相投。”(24)奴仆、佃农们“戕灭其主,起而相应”,迎接起义军。(25)正因为这样,起义军得到广大人民的支持,如新都县明朝知县,“挂印于堂”,“邃迹于田间”,被县民押解起义军大营。(26)许多劳苦人民纷纷参加起义军,张献忠曾说.在四川“应募入伍者,尚不下数万”。(27)试问,如果它是一支“逢人则杀”的军队,又怎么能得到广大人民的支持!
同地主阶级的咒骂、诬蔑、攻击相反,广大人民对张献忠起义军是欢迎、拥护和支持的。张献忠牺牲以后,地主阶级千方百计把他诬成青面獠牙的“杀人魔王”,十恶不赦的罪人,然而,广大人民却把他看作农民的领袖,为他塑像,以示崇敬和怀念。现今存于四川省梓潼县七曲山原文昌宫内风洞楼的《除毁贼像碑记》(乾隆七年、一七四二年),就是明证。该碑(见图版九)高一三三、宽七三、厚一0公分。全文如下:“梓潼文昌忠孝神祗,故千秋禋祀。余洪德,山左人也,来令绵竹。向闻罗江令李公名德瀚者谓,神祠中有绿袍金脸,乃残贼张献忠像也,每悔其未曾除去。盖因贼杀戮至此,见神家堂对联有字适符贼之姓名,故僭冒神族,不敢杀左右民,民畏而媚之,塑像于兹,妄亦甚矣。相衍日久,随昧而不毁,已愚之至矣。复谬为之说曰,此即文昌化像也,又何其侮慢神祗之极乎!余奉上宪之委,协平梓潼道路,搜至风洞楼上,见其绿袍金脸,狞恶狠状,大不类神,其为贼像无疑。思以忠孝神祠,而侧此污秽,实大不敬,乃道之不平者。若不速为平除,无怪乎年年啯噜匪类假借神会,聚集谒之,求伊冥佑,相谋而为恶也。急明于本州宪杜讳 ,命役万段其像,以正贼大逆不道毒害生民之罪。更焚而弃于道路之间,使来往乘畜践而溺之,以泄人忿,以除淫祀,以净神宇,以正风化。使人人皆知乱臣贼子,残忍独贼,虽千百年后遗留尸像,犹不免于诛戮,可不猛省而相劝为忠臣孝子,以游于尧天舜日之中乎。为此晓喻,咸使知闻。大清乾隆柒年岁次壬戌孟春谷旦。直隶绵州知州聊城安洪德撰勒石。”
在《(咸丰)梓潼县志》上,还有一段有关文字,即梓州知州王成彦撰写的《毁张献忠遗像记》,其中说道:“呜呼!逆贼漏网于今几百年矣。当其窃神位,乱禋祀,愚夫愚妇之所祷祝而骇汙洁,洗腆而供粲盛者。触(独)以我公(按指安洪德)浩气,碎肤盬脑,所以殄凶残于既在,示鉴戒于将来。”(28)
安洪德在乾隆二年(一七四二年)任绵竹县令,乾隆七年任绵州知州,(29)毁张献忠像是在他任绵竹县令任内。梓潼县城北三十里的七曲山(又名九曲山),很早以来就有文昌灵应祠(即文昌帝君庙、文昌宫),祭祀的主神是张亚子。大顺元年十月张献忠率军去川北,路过梓潼,“仰视文昌庙曰:‘此吾祖也,吾祖助我。’乃上张亚子尊号曰始祖高皇帝。”(30)“速命建太庙。归而落成。”(31)张献忠把文昌庙作为自己的家庙,并命令当地裴、贾二姓为“司香户”。后来,当地人民就在文昌庙的风洞楼塑起一尊张献忠的像。(32)碑文所说“民畏而媚之(按应读为‘民敬而爱之’),塑像于此,……相衍日久,随昧而不毁”,也证实了这尊像是人民塑起来的。而且,这尊塑像直至乾隆初年才被反动官府发现和毁去,已经距离张献忠牺牲之年(一六四六年)九十多年了。可见,人民群众对农民起义领袖的爱戴和缅怀。这同地主阶级打毁张献忠塑像,“焚而弃于道路之间,使往来乘畜践而溺之”,以及对张献忠的种种恶毒诬蔑,迥然不同。如果张献忠起义军不是代表当时农民的利益,人民会这样对待他吗?在安洪德毁了张献忠塑像之后不久,人民群众又在风洞楼重建了一尊张献忠的塑像。(33)还把七曲山叫做“太庙山”,以后为了遮掩反动派的耳目,又改叫“大庙山”。可见,尽管反动派如何进行反动宣传,诬蔑张献忠农民军,然而广大人民心里是有数的。
不仅如此,在近一百年的长时间里,当地的一些革命农民,还把风洞楼作为他们团聚群众的场所,把张献忠的塑像作为他们发动武装起义的精神力量。碑文谈到的名叫“啯噜子”(34)的农民武装,在风洞楼张献忠塑像前,“假借神会,聚集谒之,求伊(指张献忠)冥佑,相谋而为恶也。”一位反抗地主阶级统治的农民领袖,这就是人民心目中的张献忠。
注:
⑴嘉庆《大清一统志》卷三八五和民国十年《金堂县续志》说,怀安故城在金堂县东南,晋义熙末于此置金渊戍,西魏置金渊县,并置金渊郡。唐武德元年因避李渊讳改名金水县。宋乾德五年置怀安军,元至元十三年升为怀州,以金水县并入,二十七年并入金堂县。又说,金水戍因界有水出金沙,故名。”
⑵《金堂县乡土志》卷一《兵事录》
⑶嘉庆《金堂县志》卷三(山川》下
⑷柳定生:《四川历史》(一九四O年出版)第六五页
⑸周芷颖:《新成都》(一九四三年出版)第二一九页
⑹《成都通览》第一卷(一九O九年出版)《古迹》
⑺林名均:《四川张献忠碑记》,载《逸经》第三三期(一九三七年七月十五日出版)
⑻S·C·YANG(杨少荃):《THE REVOLUTION IN SZECHWAN,1911-1912》。《华西边疆研究学会杂志》抽印本(1935年)
⑼S·C·YANG,《THE REVOLUTION IN SZECHWAN,1911—1912》P.20-22图版:“The Chang Hsien-Chong Stone Tablet of 1628,in the Public Park,Chengtu.”“The original inscription on the Chang Hsien-Chong tablet,Chengru.”
⑽同上书,第二四—二五页
⑾《后鉴录》卷六
⑿《蜀碧》卷三
⒀《客滇述》
⒁《鹿樵纪闻》卷中
⒂林名均《四川张献忠碑记》,载《逸经》第三三期(一九三七年七月十五日出版)
⒃嘉庆《汉州志》卷三O下《陵墓》
⒄同治《续汉州志》卷十九《古迹》
⒅《蜀碧》卷三
⒆嘉庆《汉州志》卷三十下《陵墓》
⒇《张献忠屠蜀记》也有此说,它写道杨展在广汉时,其部下齐联芳一面督众埋骨,一面搜寻平石刻碑,仓皇不得碑石。恰寻着去年春间汉州官镌刻的张献忠圣谕碑一座,背面镌的严锡命注解之文,雕刻甚浅。便命将这碑阴磨平作正,镌上(杨)展文,立在万人坟前而去。”(见该书下册第二二三页)
(21)《滟滪囊》卷二
(22)《张献忠屠蜀记》上册第九五—九六页
(23)《平寇志》卷十一
(24)《滟滪囊》卷一
(25)《蜀碧》卷四
(26)《蜀记》
(27)《纪事略》
(28)咸丰《梓潼县志》卷五《艺文》
(29)同治《绵州志》卷二五《表》上、下
(30)《后鉴录》卷六
(31)《蜀龟鉴》卷二
(32)《蜀龟鉴》卷三
(33)中共梓潼县委宣传部和四川师范学院的同志曾作过实地调查。此处系根据他们的情况介绍。
(34)“啯噜子”,又写作“国鲁子”,是清代乾隆、嘉庆年间四川人民的武装斗争组织之一,后来成为川、楚白莲教农民起义的重要武装力量之一。魏源《圣武记》卷九载:“初,四川有啯匪,……啯匪者,金川之役,官兵溃于木果木,其逃卒之无归者,与失业失役、无赖悍民,散匿川东北,……及官捕急,则以白莲教为逋逃薮。”碑文所说的“啯噜子”,是泛指起义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