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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雁南回文学社区特别版面秋雁茶楼 → 『小说』《龙城为贵》[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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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说』《龙城为贵》[ END ]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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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龙城为贵》[ END ]  发贴心情 Post By:2009-5-27 22:14:20

 

    一楼留给广告。

 

    全文+MUSIC集+后记

 

    送给我的朋友们,以及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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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7-13 15:34:07编辑过]


人应该有自己的定位,最适合什么,如果非要说戏路要宽,要什么角色去演的话,那还不如什么都不演,有人说在下只会演自己,那我倒要问一句,你怎么不去演一只猪来看看?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不去用,莫非要毁容你才高兴?长得帅也是错,长得丑又嫌人家出来吓人,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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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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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9-5-30 14:47:22

我去打四个电话。


在这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我的心仍是奇怪地漆黑一片,但还是感觉得到你的油头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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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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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9-6-11 19:19:35

我算来算去,你只用打三个电话


人应该有自己的定位,最适合什么,如果非要说戏路要宽,要什么角色去演的话,那还不如什么都不演,有人说在下只会演自己,那我倒要问一句,你怎么不去演一只猪来看看?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不去用,莫非要毁容你才高兴?长得帅也是错,长得丑又嫌人家出来吓人,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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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9-6-17 13:32:01

为了对死者的尊重……


在这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我的心仍是奇怪地漆黑一片,但还是感觉得到你的油头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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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9-6-17 20:12:49

我觉得你是在浪费胶片……



人应该有自己的定位,最适合什么,如果非要说戏路要宽,要什么角色去演的话,那还不如什么都不演,有人说在下只会演自己,那我倒要问一句,你怎么不去演一只猪来看看?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不去用,莫非要毁容你才高兴?长得帅也是错,长得丑又嫌人家出来吓人,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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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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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9-6-18 16:55:46

六月,总是有些奇怪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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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9-6-24 20:53:27

******往事:龙城为贵

 

1
在龙城,警察几乎是不随意穿制服外出的。连交警也是。这倒并不因为他们集体低调,而是只要你发现了穿着制服的警察,就会发现更多调戏警察的人,那些调戏警察的人大多丢了猫失了狗,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东西在大街上愁眉苦脸,聚众闹事,当穿制服的警察从他们身边走过,为他们解决了心理和生理困难之后,他们无一例外会朝着这名警察吐一口唾沫,齿间迸发出铿锵有力的声音:****。
左手就是这样一个小混混。刁难警察先生似乎是他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其实五年前,我在警校受训的时候曾经见过他,当时他在校门外截住了正往警署去的陈永仁警司,要求加入警校。按照他当时的说法,是“这个花花世界,如此之大,却无我容身之处,究竟哪里才是****的摇篮?最后终于被我找到了这里——透过这里,我看见了很多英俊的同志。”说完这句话,还意犹未尽地瞟了我一眼。仅此一眼,令正在演练中的我从一杆高杠上摔落下来。
本来左手面貌清朗,眉宇间有股不同寻常的正义之气,且嘴角微挑,正中带邪,邪中有正,假中又掺三分真,使得陈永仁警司看后颇有好感,不禁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可是就在双方握手的千钧一发之际,左手伸出了他的左手,与陈永仁警司伸出的右手失之交臂。他们相互对视了两秒钟,都不愿意换一只手来迁就对方,谈判的气氛随之土崩瓦解。
自从左手进警校失败,立刻调转船头重新加入了******。
有一晚,我在夜店一条街例行检查,碰到了正陪同黑帮老大胡十三泡吧的左手。胡十三问左手,前段时间从泰国佬那儿进的货散出去没有,左手说放心吧没问题,发了衣霉儿还追了电话,每份订单都不落空。胡十三又说,这一届红黑社选举新老大,如今本人与甲未势均力敌,还差一票,听说左手你没有投票?左手说我操,你们竞选,关我鸟事。胡十三听罢不怒反笑,十分宽宏地拍拍左手的肩膀,在他耳边轻轻说了句,你这小泼妇。
他们言谈间,我穿梭于人流中执行公务,等他们的谈话告一段落,四周围的流氓们几乎都被查了个遍。由于我刚调到这个区不久,在黑道人看来还很面生,再加上我从不穿警服,总是墨镜夹克衫牛仔裤,打扮得像个流行歌星,以至于没有人注意到我的威胁性,更不可能要求我为他办事然后骂我****了。
但左手似乎认出了我。他试探着叫了我一声。我看他一眼,改道径直朝他走过去,他的脸上霎时间红一阵白一阵。
我走过他身边。来到胡十三随身携带的妞苏落面前,站定。苏落长得相当漂亮,双瞳清澈,长发披肩,一身朱红色连衣裙,把人衬得既性感又含蓄。我从上到下打量着她,内心喜欢的不得了,几乎忘记了要来干什么。苏落乐滋滋地抬眼瞅着我,忽然展开了鬼魅般的魔幻笑容,笑到中途缓缓收住,纤细玉指漫不经心地夹起一枝雪茄,我掏出打火机为她点上。
随着雪茄燃着,胡十三停下喝酒,转过身来看我。一时间,周围的流氓们几乎同时止住了喧哗,齐唰唰地站起聚拢过来。
我挠挠后脑勺,对苏落说,小姐,你的身份证。
苏落愣了愣,眯起眼睛说,帅哥,你的身份证先。
我把警察证件掏出来给她看,只见她看后优雅地把脸扭向一边,弯弯唇角,自言自语地说了句,我操。

 

2
如果你当过警察,你就会知道,遇到一位称心如意的姑娘是多么容易,可是与姑娘进一步发展的机会等于零。
因为龙城里那些外貌出众而有灵气的姑娘们,全部非法持有枪械、毒品或者伪钞,这些东西就藏在她们精致的小腰包里,甚至胸罩内裤里,你不能擅自搜查。否则她们会像鄙视****一样地故意诱惑你,然后轻松甩掉,令你丧失自尊,为黑白两道所不容。而这样之后,她们的男人才会站出来做掉你,你将死的很惨。
其实自我见到苏落的第一眼,我就明白了她会是我生命中的星星。我生命中从来没有出现过月亮,也从没出现过太阳,不过星星——它们不计其数,这一刻我估计苏落就是那颗最亮的北极星,我理智地欣赏她,绝不贪图一时快手。
当苏落发出的“操”字音掷地,我明显感觉到来自四周围的强烈杀气,我看到有人开始拿家伙,包围圈缩小,而我用双眼目不转睛地盯着吧台上一瓶82年红酒。
算命的说我,今天在红黑社聚集的酒吧里必有一劫,劝我不要外出巡检。但我认为劫数往往伴随着运气,能量总是要守恒,风险总是用盈亏来均衡,因此我今天也必有艳遇。即使没有艳遇,我也有好奇心。
很多年前,好奇心害死过一只小猫,它的名字叫硫加磷。于是后来很多遇见硫加磷的人都受到诅咒,很快会死。
我从小就有一个愿望,就是活着走进我必将死去的地方,看个究竟,想知道自己死前的心情。我没想到的是在死前会遇见苏落。没想到苏落就是我的硫加磷。
我问算命的如何才能避开此劫,算命的嘿嘿一笑,说你只需找到一瓶82年红酒,然后紧紧抱住它。(这个算命的长得真像我师父章酷)
我也嘿嘿一笑,说,我会避开的。
我相信命运这东西。
顺便提一段可有可无的情节。我师父章酷基本上就是我老爸,不过他要求我叫他师父。他是一个叫苍月的少女派新武侠小说迷。据他介绍,我妈在我满两周岁那年跟一个卖猪肉的屠夫私奔了。而他受拜月教影响太深,被一个已经锒铛入狱的姑娘的豪迈气概所打动,不惜拔刀劫狱,错手一枪打死路人甲,被迫跑路去了麦瑞肯。所以我七岁半寄宿住进了大姨妈家里,由于大姨妈喜欢捏我的脸,为了保持完美的线条分明的脸部轮廓,我小住了三天便离家出走,在外勉强谋生,独来独往,黑道上人称章英俊。
我就是在那以后,遇上甲未的。
想当年我混黑道的时候,甲未帮气焰正盛,明里暗里人数上千,胡十三这拨人绝不可能这样屌。
可是现在,他们不屑地说着死条子,吐着唾沫,虎视眈眈地围住了我。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拔出配枪,瞄准了那瓶82年红酒。
82年。那年,我妈和屠夫私奔,我竟然还不懂得生气。
就在此时,左手出人意料地伸出了他的左手——这些年来,这只手继与陈永仁警司决裂后,又撕毁过数不清的合约和条约,成为令黑道上人闻风丧胆的“翻脸之手”,与麦瑞肯国家博物馆里的珍贵珠宝“白眼狼的白眼”齐名——他的左手,挡住了那瓶酒。
他吐出一个字:表。
我知道他说话素来简洁,他的意思即是不要。
所有人都进退两难了。我掌握了红酒,左手掌握了我,胡十三掌握着左手,苏落掌握着胡十三。这看起来多么像一根生态食物链。任何一环的动静将会牵扯全身。
也就是说,谁翻脸也无法全身而退。
胡十三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他第一个意识到这一点,看了左手一眼,大手一挥,放他走,他果断地说。
苏落斜睨着我,冲我脸上吐出一串烟圈,喃喃念出一句英文:HIS MOTHER。

 

3
我觉得算命的并不准。但没有说出来。
胡十三让我走,我绝不久留。
我稳稳端着手里的枪,直线向前逼近,那人群自觉散开,感觉有点神奇。
左手守护在82年红酒的旁边,寸步不离,在此之前我尚不知道,这世上除我之外还有这样一个酷爱红酒的人。
爱红酒,更爱美人。顺便,我将自己的手机默默塞进苏落那件搭在椅背上无人看管的外套口袋里。
也没有忘记算命的曾说,……然后,紧紧抱住它。
于是我伸手去拽那酒瓶。左手丝毫不肯松懈,抄起吧台上一把水果刀对准我腰间,我瞬间擒住他握刀的手,转而将枪口抵在他的脑门上。
胡十三一阵紧张,大喝一声,兄弟,小心枪走火。
左手说,****全家。
我说,我全家就我一人。
我紧紧抱住左手往外拖,而左手紧紧抱着82年红酒,所以,等于我紧紧抱住了82年红酒。
我拖住左手,一出门就拦计程车。
可是这和香港电影里真不一样,龙城的计程车司机们一贯胆小怕事,遇见我们两个大男人扭打在一起,而且手里有枪,他们猛踩油门呼啸而去,谢绝载客。
我和左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站在马路中央不知何去何从。
左手见我一时没了主意,突然揣我一脚吼道,去哪儿!
我不耐烦地回头看看,只见苏落披上了外套靠在大门口,双手若无其事地插在口袋里边,冷面如霜地注视着我。胡十三的手上居然多出了一把枪。
我心下一惊,因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不再把枪抵住左手的脑门,左手没有作任何反抗,但胡十三持枪的手在这两三秒的时间内举了起来。
他朝我连开两枪。我转身闪躲可是已经来不及。一枪射中手臂,一枪射在背上,剧烈的硬物撞击顿时令身体麻痹,我向一侧踉跄几步,跪倒在地。左手站在一旁斜眼看我,不屑地吐出两个字:****。
我以为算命的骗了我。
什么82年红酒,什么硫加磷。
令人意外的是,左手迅速斩夺下我的枪,冲上前拦下一辆私人汽车,顺手把我一提拉了进去,他吩咐那个吓得丢了魂儿的男人开车去的地方,正是我的住所。
他无比平静地吩咐,龙城九段翠竹公寓。
我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他看也不看我一眼,只重复了那两个字,****。

 

4
我入警校之前有一段历史,那段历史对我来说是个秘密,是抹不干净的。
每个社会都有它的统治思想和潜规则,当人们什么也不懂的时候,实际上就已经被这些潜规则侵蚀和操控了。潜规则甚至成为一套套自行完备的逻辑系统,令生存环境在排除掉微小异端的前提下正常运转。
在龙城,你不能不知道,它的潜规则基本上是,干警察这一行很没前途,干******却又必须具备实力。红黑社并非人人都可进入,它经常由各分派的老大组织内部进行定期洗牌,能力不济的会被淘汰出局,接着他们只好隐姓埋名去警局当差。
当然,除了警察和******,还有很多其他的行业可供选择,不过它们在龙城是不值一提的,如果你带种的话,你完全可以一边做医生一边干******,这并不矛盾。
胡十三曾经说,红黑社不是你们这些不学无术******人士的避风港,红黑社的大门永远向那些头脑灵活敢吞枪子的人敞开。
而我二十二岁的时候,正是红黑社两大帮派之一,甲未的手下。
一方面,道上人只知甲未手下有一人很少露面,代号为七;另一方面,很多人知道龙城九段有一翩翩少年潇洒英俊,名叫章兆晖。
但是没有人知道章兆晖就是神秘的七。
我用章兆晖身份做过一件小事。那是为了惩罚一个在警署里对女警员公然耍流氓的小青年。他调戏警花的手段令人惊讶。他对一名警花说,为了你,我天天都会来警局,偷走你一件贴身物品,但你永远休想再见到我的人。那警花不自觉地在盼在等,有一回他真的来了一趟,偷的是一支不起眼的笔,警花平时就是用这支笔来录口供的。而他用这支笔给她写了一封情书,情书上的话语模棱两可,大意是一旦你把我忘记,你就会再丢一样东西。
刚好有一天我到警局约会这名漂亮的警花吃饭,看见他从办公桌下伸出一只摸索的右手——目标应该是警花放置在桌角边的高跟鞋——我上前几步,从那只右手上踩了过去。
不过后来左手告诉我,这世界上已经很少有人看到他的右手干过些什么。
当年那只就是他的右手。

 

5
人长大了,记性就会自行取舍。有些事情我记得很清楚,有些事情我已经忘记。并且,我不希望得到旁人的提醒。因为黑帮人不相信回忆,龙城不相信眼泪,你一日离开了或者背叛了他们,你就像电脑里的随意文件一样被DEL了,是SHIFT+DELETE。
左手送我回到公寓,我对他说,我中弹了,需要上医院。他完全不理。
夜风吹得紧,树梢上的明月只余半弯,左手下车时从我身上搜出仅有的一百块钱,塞给司机,打发他走。那司机慌里慌张,半天发动不了车子了。左手又绕回去敲开他车窗,说等一下,你养了儿子吗。司机大惊,不敢答话。左手从我受伤的那只手上除下一只表,扔给司机,说针 孔 摄 像 机,给你儿子玩。
我的衣袖全被涌出的血水打湿了,没功夫陪他消遣,独自上楼去。
我上了楼,进了房,开了所有灯,房门敞开着,知道左手会跟上来。
在亮堂堂的客厅里,我艰难地脱下外套,脱下防弹衣,一通乱搜,拿出很久不用的酒精、刀、绷带、镊子,整整齐齐摆在茶几上,然后仰卧于沙发,瞪着眼睛看天花板。
我发现,那盏名贵的白色吊顶灯里,有很多大飞蛾和大蜻蜓的尸体。它们呈一坨一坨的黑块状,黏附在灯罩内部,我从不清理,它们只会越积越多。
过了一会儿,听见关门声。左手把手里的红酒放到橱柜上,朝我走过来。
他拿起茶几上的刀,帮我弄出手臂里的子弹。
如果你上医院,胡十三马上能让你OVER,连警区医院里都有他的人,你不知道?左手边鼓捣边说。
如果你不幸中弹,千万不要让一个左撇子似的人帮你弄子弹。我忍着痛,断断续续地说。
他用镊子往我肉里捅了一捅,我只看见自己的血像不要钱的自来水一样往外流。
很长时间过去,左手把取出的子弹放进烟灰缸里,我一把推开他,自己缠着绷带,吞了一堆止疼药,然后奄奄一息了。
一觉醒来的时候,我大脑非常模糊,神志不清,隐隐约约看见左手站在落地窗边,提着那只酒瓶暴殄天物地对着嘴喝着。
第二次醒来,他就坐在地板上,头靠着沙发沿,在看我家的电视。
我咳嗽了一声,他立刻警觉地扭过头来,看了看我,但不发一言。
我开玩笑说,卧底先生,恭喜你,从明天开始你可以归队了,今天晚上你的身份已经彻底暴露。
左手听罢,把我的配枪在我面前晃了晃说,要不是你这个普通警察表现得这么愚蠢,我怎么可能这么早就暴露。
我笑了,说,胡十三太纵容你,你救了一个警察,他倒会怎么对你?
左手露出一副不可高攀的样子说,那是我们社团内部的事情,你智商有限,我很难跟你解释。
我想了想,突然问,我们以前是不是经常碰面?
他回味悠长地侧过脸去。隔了半天才说,并不一定,如果你记得,请告诉我细节。
如果你记得,也请告诉我细节。我说。

 

6
其实谁人又能说出什么细节。你天天和楼下卖油条的大妈碰面,现在你能说出多少细节?
我以前一直以为帮会中人很讲义气,尤其最重兄弟情谊。事实上,我遇见过不少人,他们也同意这个观点。当电影在拍夕阳下男人们三五成群齐去赴死砍人的时候,人人都很感动,仿佛被某种情愫击中。
龙城的夕阳也非常壮丽,红黑社的青年们经常聚集在臭水沟边抛掷硬币决定生死。他们的步调同样整齐划一。
不过我遇见的那些人都说,龙城统共三百六十五条臭水沟,如果每条都被用来玩投硬币的把戏,那龙城早就成他 妈的许愿池了。
总有东西会过时,特别是情谊这种,一般来说,兄弟如蚂蚁,姐妹如哈欠,一旦拥有,立刻成球。如果你有心,如果没法成为精英,应该拿心去喂驴。
我早晨醒来,在卧室里收拾衣柜的时候,从夹层中翻出了一个小杂物箱。里面放置着取名“花满”的一张假身份证,一些零碎的纸条(收条人是我),一部黑白屏的旧手机,外加一只只有左手戴的皮手套。
我跑到窗户边,往楼下望一眼。楼门口的小吃铺正热气蒸腾,偏侧的暗夜酒吧在打烊锁门,远处朝阳像个咸蛋黄似的浮于对面楼层上空。而左手经已走得不见了踪影。
接下来两个小时,我继续潜伏家中,利用独臂打扫卫生。混******的日子里,我几乎从不这么干。有件事很奇怪,我发现自己很会做菜,颇有心得,不知道是何时学会的,最拿手的是咕噜肉。在此之前,我想起来了爬到沙发顶上,去揭开白吊灯的灯罩,把里边烧焦的尸体们抖出来。
但是独臂做这件事毕竟很费周折,灯罩里抖落的灰尘先掉入我的眼睛。
我还给那部从杂物箱里找到的黑白屏手机充了电,到附近书报亭去买了新的电话卡,吧嗒一下插进去。
首先,我拨通了自己昨晚遗留下的手机,听到一声慵懒的“喂”后,立刻挂断。如果没听错,那正是苏落的声音。
紧接着我给她发了一条短信,内容是:
你跟定我了,别无选择。
苏落不愧是苏落,稍顷,她毫不含糊地回我一条短信,内容是:
你放屁。
我知道她误解了。最开始,我一出场就摆出一副为她的外貌神魂颠倒的样子,一定被她当成那种只对交配感兴趣而且无限自我膨胀的轻浮青年,以为我对她的内心没有渴望。
实际上,我对她的内心充满渴望。
打铁要趁热,即使章兆晖是一杆铁枪,空闲太久没有靶子也是会废掉的。
苏落如果够聪明的话,应该立即把我的手机扔掉,但是她没有那样做。长夜漫漫已经过去不可追,而白日千里,来日方长,她沉醉于在短信中骂我,无法自拔。
我写:你还不知我是谁?
她回:死条子千千万,老娘玩剩下的万万千,小兄弟你还嫩。
我写:老牛啃嫩草,我让你依靠。
她回:靠你大爷,休要烦我。
我写:不烦也行,还我手机。
她回:老娘还没骂够,还你个头哇。
来来去去到后来,我觉得有些牛头不对马嘴了,索性将手机一扔,不再理睬。那边厢却正战至酣处,屡屡发来连环信,直至把那便宜货振至没电。
我不清楚胡十三是怎么搞的,占有美人,却疏于与美人聊天。而这位苏美人,外貌与内心的差异可谓巨大,她看起来温柔似水娇媚动人,心底里野马奔腾阴冷无比。
对付她,你只能比她更狠更冷。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7-10 23:02:1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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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9-6-24 20:54:53

7
第二天我回警局报到,局长问我上次特别行动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反问他何谓特别,他说比如说导致章SIR意外中弹的起因,我听闻揣摩良久满不在乎地说你信不信,胡十三怎么射也无法射中我的心脏。
局长慎重地拍拍我的肩膀,说,总而言之,平时做人尽量低调,不要太吊。喝了口茶又跟我说,最近红黑社选举新老大的事,你是否知道。我说,我知道。他说,那好,你去办。
我感到意外,急忙争辩,平息帮派之争一向都是反黑组的职责范围,而我的职责只不过是巡巡检检、搜搜查查、录录口供、看看天气。
局长嘿嘿笑了两下,伸出他粗壮的胳膊拢了拢我,说,谁让你自己惹了胡十三,事到如今,难道还要别的同事平白无故前去送死,这条路是生是灭,年轻人,就看你的造化了。
他边说边把我推出室外,话音未落,门已关上。
我并不在乎做警察的杯水车薪,这么多年来(究竟有几年?说不清,好像自出生开始就注定要当警察),我完全可以辞职。
却没有辞职。为的是什么。还不是那一点点信仰啊。
没想到局长在我身后再次打开了门,探出脑袋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话,他说——章兆晖,记住,你是一名警察!
话音未落,门已关上。

 

8
我私下和警局里的文职人员关系非常好。这种好关系主要是建立在一种叫做杀人游戏的游戏之上,有百分之五十的机会我抽中充当杀手,另外百分之五十的机会充当警察。
有时候,我会想,这个名叫龙城的世界——它的规则是不是过于简洁,它的结构是不是过于严整,它的角色是不是过于单调——我的意思是,它更像是一家蹩脚的国产游戏公司的产品。
由于我的父亲他迷恋新武侠,所以尤其喜欢江湖,我曾亲眼目睹他涉足******的全过程,只不过那时本人年纪太小,很多记忆只余下一些残片。他跟随的第一个小头目叫做大飞,那段时间我家里无缘无故多出五把西瓜刀,它们的刀刃像被狗啃过,据说持这种刀砍人才最见效果。几个月以后,他跟随的第二个头目叫做阿乐,那段时间我家经常有一个叫做乐仔的自称是阿乐儿子的少年来访,那家伙每次进门都会跟我说,如果他老爸能坐上龙头,那我老爸就是老二了。
可能是我的父亲他对于帮派之事太过亢奋了,到我这一代流落江湖的时候,就表现出了从始至终的萎靡不振。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有******的地方,就有男人——我对这句话嗤之以鼻,不感兴趣。因为我觉得它从本质上来讲,和“有****的地方,就有酱油”一样,纯属废话。
但我还是在二十二岁时默许加入了******。一个人独自成长的经历毕竟是太寂寞,我第一次砍人的原因,不是由于对方得罪了我或者抢了我的钱,而是因为对方对我视而不见的态度。我还记得,当时,甲未正和一帮兄弟涌入茶餐厅收取保护费,他们中有一人来回三次从我身边走过,我告诉他等我喝完茶再收,他却置若罔闻,于是我起身去厨房拿了把菜刀出来砍了他。
砍完之后,毫无快感。我没有砍死那人,仅仅两刀而已,就泄气了。他的同伙回过神时,都捋起袖子要砍回来,没有带刀,他们就用木凳,我护住头蹲下去,被他们像沙袋一样打。
只有甲未一个人斜倚着墙根站立着,脸色苍白,眼神涣散,无精打采,如果你不注意,还以为是从重病房里跑出来的病人。
那是一个大晴天。
他们踢打我的时候,连带损坏了不少桌椅杯盘,我渐渐在痛感中变得麻木,仿佛血肉之躯并非自己所拥有。当我从指缝间瞄出去,只见甲未像吸食鸦片一样陶醉地猛抽着一支烟,引颈吐呐。
他们没有停手的意思。
我尝试着继续护住头,慢慢起身站直。有人拿起一根木棍冷不丁地朝我膝盖上劈过来,那一下差点令身体重新歪倒下去——我转脸看准了他,突然夺过木棍,一把抓起他衣领,一面推桑出人圈一面用棍子往死里打。身后的人仍旧在打我,但我只打他一人。我并未失控,却看似失控。到最后,他们被我吓住了,开始设法拆散我和那个倒霉蛋,可我杠上了就是不松手。
扶墙而立的甲未在紧要关头掐灭了烟头,抬起手腕,看了看表。时间刚好正午十二点整。
甲未歪一歪脖子,撇一撇脸,有气无力地说了句,下班。
那帮人仿佛被念了咒语一样瞬间颓下来,四散走人。
在我发愣的空隙,被打者使出吃奶的力气猛地将我推开,我上前拉他袖子还想继续,谁知他又是一甩手甩开了我,嘴里还不满地嘀咕,给多少钱啊让老子陪你打。
我感到很没面子,三摇两晃地走到甲未面前,一只手臂撑住对面的墙,仔细端详了一会儿他的脸色,忍不住说,你有病啊。
甲未听到后略略低下头去,闭上眼睛又睁开,嘴唇边闪过一丝优雅的微笑。
他用极其柔和的语调对我说,你才有病呢。

 

9
当年追随甲未的人,如今分布在龙城的各处。他们有的娶妻生子,有的终生不娶。有的卖猪肉,有的不卖猪肉。他们行事默默无闻,平时深居简出,像一帮修炼的隐士或者没落的教徒。他们的共同点是,在各自家庭内部摆放的神灶上,除了立着一尊反手持刀的关公像,还挂有一枚铭牌,上刻“优雅”二字。
他们既坚决不退出红黑社,又拒不转入胡十三旗下,用一种自由散漫的、来去随意的姿态参与******活动,从不过分投入,而且举重若轻,即使在被警察押卸至警局的途中,只要到了钟点,他们准时下班脱离******情结,不惜一切代价地溜跑。
有一回我亲手抓过一名甲未派余党,在给他录口供时我问,甲未人都不在江湖了,你们还这样大打小闹,不觉空虚么?
他答,红黑社的形象不能因为首领不在而有所损毁,像甲未这样的完美者,一般都会适时退出,剩下的工作只有依靠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去完成。
我又问,你们胡搞归胡搞,把事情都搞复杂了,把女人肚子都搞大了,甲未却始终不肯给予一星半点的指示,你们难道不恨他么?
他微愣片刻,惭愧地惨淡地冲我笑笑,说,恨,只恨自己才华不如甲未横溢,人不如甲未帅。
往事不堪回首。这些人一朝遇见贵人,十年不忘,水洼难免沦为沧海,荒地难免沦为桑田。
多年前我还是甲未手下的时候,曾经陪同他一起前往无间岛出差交易白粉。
传说******都喜欢在那座岛上进行交易,因为它地处海中央,直通菠萝蜜多,有佛祖庇护,交易的成功率极高。
甲未踏上无间岛上的第一脚,感到非常惬意舒适,以至于诗性大发,随口吟出一首:白日不若白粉白 /黄河不若鸡蛋黄 /欲望穷尽行千里 /跟上甲子夜未央。
我们比交易方足足早到一日。
在这一日光阴里,甲未一根接着一根,抽光了他自己身上以及我身上携带的所有烟,最后一根熄灭时他抹了抹被风吹乱的头发,跟我说,一会儿拿到钱,全做了。
我笑了。我说,早点说,我还可以带上两把扫射枪藏起来先,这会儿只能凑合着演绝代双骄了。
绝代双骄?他抬眼瞅了瞅我,说,跟我比起来,你勉强还算英俊,那就开始干活吧。
顺着他的指引,我看见有一只秃鹫横空而过,在远处海滩上侧翅低飞。刚好一小撮夕阳的光线流转过我的双目,我眯起眼睛,举手挡了挡。就这刹那功夫,那秃鹫已经叼啄起海滩上的小猎物,一个上滑扬长而去。
我们分头挖了八个大坑,在附近的海滩上铺满了大幅《无间道》海报以作掩饰,一切准备就绪。
等交易方来了之后,按照当地规矩互相搜身,把搜出的枪械扔进大海,然后公平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紧跟着就在对方拿到货转身往埠头走的过程中,我们看见他们一个个接连地跌进那些坑里。
甲未目不斜视地冷静盯着前面,用手肘捅了****,微笑着说,玩过打海龟游戏吗,捡棍子!
我们手持最粗壮的木棍,气势汹汹地快速跑上前去,蹲在坑边。那些企图爬出来的龟蛋被我们敲打着暴露在外的头和手臂,嗷嗷惨叫,痛苦不堪。
很快,血和沙子搅在一起,黄昏过后必会蒸腾的热浪从地面浮起,夹带着一股子特有的腥味扑鼻而来。
而那时整个无间岛海滩,只徘徊着我们爽朗、单纯的笑声。

 

10
在记忆的画面里,多年前的无间岛之行无疑是美好、圆满的。尽管就在我用木棍忘乎所以地烂打前夕,内心实际上为自己毫无根据地大开杀戒而战战兢兢,血沫飞溅到我们身上,我们开怀大笑,像少年般高声痛快喊叫,但是当我扫视甲未的脸时,却为自己没有选择站在这个人的对立面而暗暗庆幸。
我不愿意背叛他。如果可以,时光倒流,我还是代号为七的没有真名实姓的甲未手下,那样的社会地位似乎更加符合我的个性。不过现在人人叫我章兆晖。
事情的来龙去脉已经不能够详细地去想象。揭开记忆的屏障——这层屏障其实是我为了保留自己与甲未的纯真伙伴关系而擅自划下了句点——真实的情况应该是——在落日的时候,由于我们没有及时走掉,交易方那边来了一只接人的船舶,他们携带有为数不多的几把手枪,足够把我们打成马蜂窝。
如同随随便便放下行李一样,甲未轻轻松手丢了棍子,吁了口气,任汗水淌过面颊,仰首朝远方天空中望了一眼——我要说的是,在此之前我从未见过这种货真价实的优雅——他的眼神非常自信,在我看来,这亦并不是任何一个人类能够拥有和吃得消的自信,更确切地说,像是一种来自上帝本身的自信。
他自信满满地扭头看我,伸手按了下我的肩,说,我们立刻转身跑吧。
我听罢有些惊讶,故作镇定面不改色地点点头。要知道,他说了一句废话。
落日黄昏的环境氛围总是教人惆怅万分,无间岛海滩的落日黄昏却有一点特别。海岸线的正上方是一大片红彤彤的火烧云,日头几乎是从热浪中钻出来,很快又被吞没进去,不凝神的话完全看不清晰。这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时光隧道,它们多半由一个个这样的光晕组成,凭借天时打开闭合,不为人的意志所左右,逃得出去的可以重返温馨家园,逃不出去的只好永久徜徉于地狱。
甲未甚至还指给我看,那荡漾着无穷神秘色彩的海面上,倒映着的太阳被拉长得多么像一颗硕大的菠萝蜜,注意到它的人一般还可以同时见到火烧云上高举神鞭、驾着金车的阿波罗,甲未说,那条路,就是通往菠萝蜜多唯一的途径。遇难的人们会朝着那方向奔跑。
我们跑得相当吃力。脚下的沙土被刚刚涨起又退下的潮水浸湿了,使得步履异常沉重。身后有交易方的骚动和叫嚷,好在一开始我们就与他们保持了很长一段距离。不过,距离正在缩短。而且枪声也响了起来。
你不会想到这个时候菠萝蜜多方向出现了一架直升机。
那是架彪悍的家伙。我抬头仰望它,却被它越来越近的震耳欲聋的机翼声闹得发慌。
太过强烈的光线中,隐约可以看见一个人影从机舱内闪出,在靠近舱门的位置单手持枪朝我们身后扫射,这算是掩护。另一方面,一条爬梯被从半空中扔下来,甲未快步上前,先行攀了上去。
这一幕的确是在我意料之外。我不知道甲未手下到底多少人还没有暴露,对于那个拉风的站在高处用机关枪狂扫的黑影,我只随地吐了口唾沫,说,拽个屁。
这个人在我到达舱门的时候,伸出左手来拉了我一把,我没来得及看清他的脸,他便被甲未叫到一边去密谈。后来,我听见驾驶员叫他“花满”,而甲未间或称呼他为“十一”。

 

11
小时候我对数字很敏感。六岁到七岁之间的那两年我看过一本奥特曼连环画,基本上不需要依靠折叠书页来记忆自己的阅读进度,那些位于边角上的页码很有用处。这种体验给我造成一个错觉,那就是,我以为凡是自己过目的东西都能做到不忘。可是事实恰恰大打折扣,现在我仅仅记得我妈出走和红酒的年份是82年,却对我妈的高矮胖瘦以及红酒的产地毫无印象。
第一次听人叫他“十一”,我很不习惯。因为“十一”是个莫名其妙的双位数字,它的含义很模糊,而他的性格又是那么明显,他的声音也阴郁动听。虽然我的代号是“七”,不过可以肯定,在之后的日子里面,我再也没碰到过用其他数字作名字的人。
那次我们连夜从无间岛返回了龙城,一路顺利。在龙城大街的月光底下,我看见的“十一”是个身材瘦削、有着调戏般笑容的男人。不知道为什么,我希望他多留片刻一起交谈,至于交谈的内容,我没有任何准备。于是我对甲未说,我们四个人难得一聚,相聚即是缘分,不如来我家搓一会儿麻将。
甲未应允了。十一也就是花满没有作声,只是脚步跟上了我们。那名驾驶员则是个陪衬而已暂不提及。
搓麻将过程非常安静,无人说话,仅闻发牌洗牌声。当时我的小客厅里还未装那盏大白吊灯,而壁灯的光线很昏黄,映得每个人之间的隔断并不明显。甲未一直十分专注于牌面,几乎把在场人忘得干干净净,脸上表情轻松,甚至偶尔流露出幼童堆积木时候的天真神态。十一显然丝毫不在意输赢,他喜欢打很酷的牌,越出人意料越令他兴致高昂,既不迁就别人也绝不迁就自己。我就总在牌与牌之间犹豫,举棋不定,坦白说,我觉得每张牌都是好牌,如果平等去看待,我愿意为了证明一张好牌而耗费数不尽的时间。驾驶员先生被我们几个人夹在中间闷坏了,坐立不安左顾右盼无聊得不行,由于害怕甲未又不敢提出走人,其间上了好几次厕所,每次都呆在里面不愿意回座位上来。
现在回想那晚的情境,我想,那注定是我们各自最初也是最终的妥协。那以后我们再不聚首,各自行事,我们的合作关系仅仅体现在事情的完成程度上——往往甲未牵头出面,我暗地协助,十一尾随善后——在时点、区域上先来后到,纵横交错,参差不齐,难有交集。
这样的关系持续到何时,我不能确定。
我能够确定的是,我们像一盘散沙那样,被无形的力量挫败,到后来散落了一地。因为十一有预言的习惯,一般情况下,他出语冷酷,高调而漠然。有一次甲未遭人暗算,我单枪匹马前去救援,结果中了对方的圈套,而甲未自行脱险后又奋不顾身返回来救我——当十一赶到时,他面无表情地丢下一句话。
散伙吧,他说,如果不是现在,就是不久的将来。

 

12
甲未曾经对我说,这世上有两种死法,一种是等死,一种是找死,他问我会选择哪种?我说等待让人受不了,他说他也是。
除了等待,我还受不了回忆。很多时候,我转换一个身份,或者投入一份情感,让回忆滚蛋。因为我讨厌旅行,不可能收拾行李飞到国外去度假,几年后再焕然一新地回来。
我是一个随时随地都可以变得很新的人。
在接受了任务、走出警局的当天晚上,我又路过那间酒吧,前一天在它门口中过两枪,现在伤口还痛。
酒吧内,名叫苏落的漂亮姑娘独自坐在吧台边上,饮着一杯叫做“丹朱彩虹”的鸡尾酒。无人相陪真是罪过,我坐到她身旁,点了冰啤。
她转过脸来一看见我,遂瞪大了眼睛,我抢先说,请还手机。
YOUR GRANDPA,她满不在乎地说,你的手机我已经给了左手。
我听罢,抬眉靠过去仔细端详她的脸,目光在那上半身游走。她脸上的表情还是攻而不破的盈盈的笑,她补充说,反正我发的短信你也不回。
是么,我说着,盯住她露在外面的雪白光滑的左手臂打量,伸出一只手指去划那皮肤,她也不躲避。我轻轻地划着,稍稍有些走神,想着自己的心事,不知道该不该向她打听左手的消息。五分钟后我没有问出口。
我一顺溜下去捉住她藏在荷包里的左手,拉到自己脸旁触了触,很暖,暖的像天使的羽毛拂过面颊。
你骗人,我笑着说,你的左手上什么东西也没有。
她愣了愣,耸耸肩,说,这里的确是什么东西也没有……所以……她凑过来附在我耳边继续说,你也不用老是特意跑过来看,左手很少来,因为胡十三不太喜欢这个酒吧。
是么。我应了一声,松开她的手。
她亲切地问道,其实……你喜不喜欢我?
我思忖着点点头,说,喜欢。
她又问,你喜欢我多一些,还是喜欢花满多一些?
我喝了一口酒然后说,都喜欢吧。
你真不老实,她幽怨地叹气,你认识花满在先,而我,我只不过是输给了时间。
我呛了一下,赶紧说,换句台词吧。
这个时候,酒吧里灯光忽然变幻,萨克斯风手吹奏起戴夫?考兹的一首曲目《Let It Free》。我与苏落相视而笑,沉默了许久之后,说话声音更大了。
他现在已经彻底不用花满这个名字了!苏落冲着我大声喧哗。
我从怀里掏出那张假身份证在她面前晃了晃,说,那是因为他的身份证在我这里。
苏落奇怪地问,他的身份证怎么会在你那里?
我说我想不起来了。
我问她,怎么会知道“左手就是花满”这么重大的秘密?
她说,因为这个秘密保留太久了,而且感兴趣的人也不多。隔了一会儿又说,好吧,是胡十三告诉我的,上次你并不是碰巧来这边巡检,酒吧经理说你几乎天天都来,以前这里是甲未帮的聚集地,你来不是找死么。
我笑了,说,如果花满不改名,他就相当于是背叛了甲未的第一人,他来不也是找死。
你胡讲什么,苏落轻蔑地看了我一眼,说,你才是背叛甲未的第一人,莫不是当警察当糊涂了吧。
萨克斯风吹奏出的音乐达到了高潮。在苏落说这句话时,我扭过头去,装作没有听见。

 

 



人应该有自己的定位,最适合什么,如果非要说戏路要宽,要什么角色去演的话,那还不如什么都不演,有人说在下只会演自己,那我倒要问一句,你怎么不去演一只猪来看看?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不去用,莫非要毁容你才高兴?长得帅也是错,长得丑又嫌人家出来吓人,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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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当晚我领苏落回家。
我只说了一句,今晚风很大啊,恐怕无法轻易入睡。她就自觉从吧椅上站起身来,拿了外套,顺势挽住我的手臂。
在我家的床上,她始终笑呵呵地与我扭打玩闹,怎样也不肯就范。而我乐于捕捉她,一旦碰到便粗鲁地扯她的衣服,她大笑着拧开我,用光脚踢过来,顺便把扣子又重新扣上,尽管扣错。整整半个多小时,我显得格外的耐心十足。
凌晨时分,外面摩天大楼上的绿色探照灯光透过玻璃窗从我们身上扫过,我忽然停了下来,冷冷看着她。她正踩在我的枕头上,准备动身往床架后方的书桌上窜逃。
我闷不作声地,开始一件接一件脱光了上身的衣服,她就保持那个预备窜逃的姿势,呆呆地望向我,脸隐没在屋角的阴影里,眼神由挑逗转变为惊慌。
我脱到还剩下一条内裤的时候,狠狠瞄了她一眼,转身去卫生间冲凉。
水声很大,我一边冲一边不经意地想着别的事情,具体是件什么事,没有办法立刻理清。晚上进门的时候我还看过日历牌,上面写着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一日,那么现在应该是四月一日了。白天里我满怀疑惑地问过一位同事,四月一日到底发生过什么或者会发生什么,同事随便在电脑上查了查,然后告诉我说,四月一日是张国荣的死祭,还有,甲未会在这一天刑满释放。甲未在监狱里蹲了五年多,胡十三在外面只手遮天,刚好又赶上红黑社选举新老大,我的同事说,章SIR,你有没有闻到火药味?
此刻我闻到的是沐浴露散发出的薄荷味,还有卫生间外想象中的女人味。
不知道她有没有趁我洗澡的功夫,把我房子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洗劫一空,谢字也不说就夺门而出呢。可是它们统共加起来价值大约不超过两万,她花惯了胡十三的钱,我这点财产仅仅只够生活两三个月。我替她考虑了一下,唯一的办法就是她跟我混,每天早上和中午吃一杯泡面,晚上还可以吃上带馅儿的馄饨。
我这么想着,越想越开心,披了浴巾走出卫生间,却发现她并没有走,而是独自留在客厅里,坐在那晚左手坐过的地方,猛按遥控器看着电视。
我点了支烟坐到她身边沙发上,说,还不走?
她侧过头来,仰起脸看我,出乎意料地对我说,趁现在吧。
我尚且来不及反应,她已经起身扑到我身体上方,我当然不能同意了,我放下手里的烟,从沙发上站直,坐到沙发背上面,保持一动不动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她。
她伸出手来抚摸我的脸,我的表情也没有再变得柔和一些。
接着她就攀援似的,用手臂环住我的脖子,使劲地踮起脚够上来吻我,后来她吻到了,得不到我的回应,又试了一次,还是没有回应。
我第一次在她的脸上看到了胆怯和不安。我觉得有点好玩。
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眼睛,盯着我眼睛里她自己的样子。她说,你是个混蛋。
我说,我是这样的,我只追求过程,结果往往一团糟,我负不了任何责任。
她说,你早就料到吧,我收了你留下的手机,胡十三一旦发现就会甩了我——他在昨天下午六点零七分的时候甩了我,你现在满意了吗?
我望了望漆黑的窗外,自言自语着说,那颗北极星好像不是那么亮了。
她不放弃,又问我,章兆晖,你究竟有没有对人动过真感情,你知不知道我很爱胡十三,你这个神经病陷害我!她几乎嚷起来。
我举手投降,无话可解释。
时针嘀哒嘀哒地走着,夜太深了。她与我对峙了很长一段时间,渐渐感到疲惫了,从沙发上跳下地去,顾自到橱柜和冰箱里找吃的,找来找去只找到几盒狗食。
她十分不解地回头问,没看见你养狗?
我说,的确没养,那是用来喂隔壁邻居家的狗,它与我总是碰到,很有缘。
哦,我明白了,她听罢马上用一种嘲讽的口气说,你有恋物癖,对狗好过对人。

 

14
四月一日。
太阳终于升了起来。
这一天与平时好像真的没什么两样,宿舍楼外依然有清晨广播响起,早点铺依然卖的是肉包子和油条。我整夜忘记关窗,起床时连打几个喷嚏,由于沙发中间凹陷了一大块,导致睡眠质量不高,腰酸背痛,睁开眼后运动了半天才缓过劲来。
时间是七点十五分,我趿拉了双拖鞋,正要去刷牙,看到苏落已经穿戴整齐,神情自若,站在门口准备换鞋走人了。
我说,等五分钟,我送你。
她突然客气起来,说,大白天的,你送我?章SIR,你是不是想害死我。
我沉默了一下,没答话,几大步走上前去——她吓得往后一缩——我打开房门,侧头示意她走。
她却站在原地没动。
我耸耸鼻子说,就等五分钟。顺手关了门。
在我洗漱的过程中,苏落抱着自己的手臂,从身后注视着我。我没被人这样注视过,感觉很不习惯,便把卫生间的门也关了。
她擅自把门推出一条缝隙,缓慢地说,你的每一个举动都像是赌博,那如果我给你一个大赌的机会,你要不要?
我拧干手里的毛巾,转身走过去,把头探到门缝前问,什么机会?
先告诉我,她得意起来,示范着,你要?你不要?
我会意,看着她,傻里傻气地说,我要。
门被她用脚彻底踢开,她将那款精致的小包扔到地上,很快用唇覆住了我的唇。我把她推至墙角,用力地吻回去,吻到她喘不过气时,又温柔起来。
过了一会儿,她伸手轻轻抵了抵我的胸,我停下,问她,什么机会?
她调皮地一笑,说,你是警察,我可不当线人。
我说,你告诉我全部,我会保密。
废话,她想了想,轻描淡写地说,今天上午十点钟甲未帮在城西红馆有个集会,胡十三也会带人去,我听说,甲未要出狱了……
我迅速瞄了瞄墙上的钟,转身就要走,临走又被她拉住,她说,你记得,放过胡十三。
我笑了,说,我为什么要放过他。
她看住我说,因为,他已经放过你一次了。

 

15
没有人知道出狱后的甲未会要干什么。我相信胡十三也不知道,否则他不会随随便便插手甲未帮的集会,最主要的原因是,所有人都以为,甲未将在那集会上出现。
这种气氛有点诡异。如果后世******学者对此事进行记录,多半会不经大脑地起些“霸王回马枪”、“再与天比高之重出江湖”之类虚张声势、引人期待的历史标题。不过在我看来所谓的归去来兮是落入俗套的剧情,若那样发展,我们的龙城会变得没有多少搞头。
五年了,贩卖白粉已经不再流行。跑船、交易、散货——这些太麻烦,随着警察的追踪能力的提升,那些急中生智冲进马桶或者倒入大海的白粉价值总额甚至超过了纯收益——以前,有我暗中拿着手机,远程指挥兄弟们如何带着警察逛花园,可是现在,毒贩们一开手机就被锁定了方位,用于运输的人手一辆的私家车演变为轻便的三轮车,后车板上面漆着“电驴”两个字,只下载不上传,货源的风险增大,搞得白粉业穷途末路,成了夕阳产业。
胡十三领导的涉黄集团则不一样。他深知,人,是不能控制的,经营夜店不是长久之计。姑娘们迟早是要老的,老了以后是会走的,她们不走你也不得不撵她们走,而且质量好尤其是心态好的少女资源越来越少。少年们吃里爬外,上了富太太的床又挂念着新交的男朋友,在他们身上的投入和产出落差非常厉害,一个不留神,人就蒸发不见了。
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听闻胡十三沉迷于非法外围赌球,他的运气特别好,同时愿意花大力气收买一批心水专家作后盾,另外,在著名的官网空间上建立两性/同性指南类FILES也成为他的嗜好之一。如果说涉黄的话,胡十三认为,这才是一种后现代式的延续。
我很担心甲未重新回到红黑社里来,面对着先锋派领军人物胡十三,和一众已经变得相当二的灵魂崇拜者,可能反倒非常腼腆起来,害臊并且兴趣尽失,根本没法设想接下来该怎么玩儿。
因为甲未本来就表现那么懒散。他以病恹恹的身体状况示人,偶尔做出全无道理的残酷事情,还装成特别快乐的样子,令旁侧的兄弟们受到感染,也没完没了高兴起来,相互之间到了共生共情的地步,觉得跟随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有趣至极。
实际上他一直把自己藏在一个别致的世界里面,在那个世界,他像大病初愈的孩子般,好奇一切事物,推拒一切事物,唯一感到放心的是自己,于是他调侃那些事物,以减轻层层恐慌和不安。而恐慌和不安产生于他并不曾真正试图去进入它们,心中藏着厉鬼。当他把自己置身外界的时候,便对自己也是不放心的了。
话说回来,我对他也同样不太放心。
早上八点整,蓝蓝的天空飘着几朵乌云,我站在龙城九段通往城西红馆那条名叫大细路的路口,打电话去警局寻求派队支援,顺便问了甲未出狱的消息。
据同事介绍说,甲未没有要回任何一件当年被没收掉的物件,包括那个皮枪套(当年由我送给他)。他走出大铁栅以后还毫不忌讳地回了头,在墙根处淡淡的影子前站立片刻,抹了一把脸,拍拍肚皮,似乎怀疑自己长胖了。
土坡外的野马路上站了一群前来迎接的男人,他们年龄大出甲未许多,面容枯槁,却交谈甚欢,喜形于色。不过甲未默不作声地从他们身旁绕道走过时,始终没有一个人认出他来。

 

16
这就形成了一个问题:甲未去哪儿了?
除了目送他背影离去的那位同事,似乎不再有人悉知他的去向。所以,警方怀疑他去到了无人区,而黑道人还在等待,一个难以想象出大致情形的相聚时刻。
后来很多人把这种捉摸不透的感觉模拟了一遍,做了较为形象的比喻,与夜空中那变幻莫测的星云联系起来,叫作“银河映像”。
然则不管他是否出现,我都有任务在身。时间行至八点半,反黑组和重案组的人员已经赶了过来,在城西红馆一百米外展开监视埋伏。窃 听 器也事先装好,我和一位姓东皇的长官坐在车里喝豆奶。
我们的目标很明确:一网打尽。
你不要小看这次“一网打尽”。众所周知,龙城的******份子喜欢捉弄警察,而捉弄的要义就在于逐个表演,绝不集体行动,这包括了:不抱团、不群殴、不开PARTY。他们总是三三两两呆在一起无所事事,等到警备松懈的时候,才疯狂作案。这就相当于,巧妙地避开精力旺盛的猫,而在你生物钟指向睡眠点的时刻跳出来,嘲笑你的智力低下——这么做很不道德,也不公平——对于警察来说,抓贼并不能证明什么,和龙城所有的上班族一样,下班后那神清气爽的感觉,才意味着真正的人生开始,可惜回家到床上打个滚,第二天又要来重新抓贼——那些红黑社成员显然意识不到这种本质的差异,他们比传统的******更不懂得正经做事,甚至可以这么说,正经做事和像模像样恰是他们一定要背道而驰的东西。基本上,这么多年来,警方没有多少机会可以将他们一网打尽。
红黑社很久没有过大行动了。五年来的商业转型使得他们看起来,更像是老实地在做着不法买卖。很多在学校里混不下去的青年学生想要加入他们,却意外地被整了一顿,遭到比曾经受过的侮辱严重一百倍的高级侮辱,羞愤难当弃暗投明者不计其数。导致目前的警队里面,反******的风潮空前壮大,只要一逮住机会,不论红黑社是否配合,也要以击毙为最终结果。
姓东皇的长官自己喝完了豆奶,将我手上的豆奶盒儿也一把抢去,摇下车窗一股脑丢进了草堆。我不满地看着他,他并不在意,还自言自语地说,我就是这样,私下里可以与下级打成一片不分彼此,但正式工作起来却是非常严格——说到一半,他把连接着窃 听 器的一边耳机塞进我耳朵里,继续说——章,你需注意,只要一听到打斗声我们就包抄上去。
事实上,目前已有三辆旅游中巴车停靠在馆前。从车上共下来一百来号人,手上都看不出持有西瓜刀或棒槌、斧头类凶器。他们貌似均是极其普通的人,因为他们说着标准流利的普通话,偶尔有一个人假装挺上道地说了句“操粪七鸟摸?(早饭吃了么?)”,立即被众人怀疑为不是帮派中人而轰出了馆外。
很明显,他们这次集会,联谊的成分居多,如果甲未本人不到场,架便很难揸起来。
我觉得守候着“打斗声”的东皇实在太蠢了,但是,我很有礼貌地回答说,长官,他们没带刀斧,这说明,他们只带了枪。
东皇听罢,冷静地咽了口唾沫,勉强对我笑了一下,说,靠,又要枪战了啊,真是期待已久了啊。

 

17
十点十三分,胡十三的迟到和突然到场让我少少有些惊讶。
风吹草不斜,叶落细无声,画面很快走到最主要那桢。我警觉起来,睁大了眼眶,放大了视图,由一开始的心不在焉,转为全神贯注地观察着馆内动静。
回想起来,胡十三这次的穿着倒是十分讲究。清晰可见那在太阳下闪闪发亮的皮鞋皮带,手腕上居然戴了三块表。前呼后拥的是私人保镖,他们簇在他的周围,眼观四路,耳听八方,我觉得他们顷刻间已经与我对上眼儿了,可是,他们并不理我。
胡十三一行步履急促,不齐整却井然有序,远远看去,仿佛训练有素的皇家飞虎队。
他们拐进红馆的偏门以后,隔了很久,我才从窃 听 器里听到胡十三的声音。
怎么说呢?这个窃 听 设备质量太差,胡十三原本的声音应该是雄浑有力的,有如那晚他大手一挥的雄浑有力的一句命令“放他走”,以及紧张过度的雄浑有力的一句大喝“兄弟,小心枪走火”。
但是,这个鸟机器把他此次的声音变得尖锐刺耳,比如他刚刚入场的一句咆哮“这么多人,祭天还是拜祖坟”,以及随后的一句“他人没到就不用选,直接弃权,现在散会”。
话音刚落,我身旁的东皇已经在腰间摸枪。
我愣愣地看着他,有些不知所措。他扭头发现我坐着没动,很是恼怒,笃定地训斥道,你第一天当警察?没有经验!刚才那句,就是摊牌的讯号。
他边说边拿了通话机,推开车门准备出去。还没反应过来,只听一声沉闷的“嘭”,他整个人像大布袋似的,又被什么人从外面用车门硬生生地堵回了车里。
我一抬眼,只见那边车窗外一个黑洞洞的枪口,轻轻点了点玻璃,很是潇洒地往下压了压,示意东皇摇下车窗。我赶紧看向自己这边,毫无意外,也是一把枪对准了我。
这两个人我见过,正是刚才与胡十三同行的保镖。
他们其中一人语速平缓地对我说,警察,老大让我代为转告,这一餐太丰富,你们没福气吃,咽不下去的,看着就可以了。
这个时候的红馆里面,已经炸开了锅般,发出鼎沸的砸烂桌椅声和连续枪响。“甲未已经死了!”有人散布谣言。“胡十三,你敢这么明目张胆,你死定了!”有人大声叫嚣。可以想见,黑道人已经乱作了一团,而且没有一个人把外面埋伏着的警察放在眼里。
东皇没吭声。我也没吭声。那两个家伙显然得意了起来,伸手过来帮我们把耳机摘下,接着拧开了车内的收音机。一瞬间,空气中飘浮起温柔的歌声。
他们其中一人的脸上随之荡漾着一丝微笑,对东皇说,警察,王菲是我喜欢的女歌手,可惜她长得不够丰满……
东皇静默了片刻,仰起脸,笑着回答说,我也认为她的确是不够丰满。
谁知那人听罢,表情马上一僵,冷冷地用枪比住东皇的额头,轻描淡写地说,不许笑。

 

18
说“不许笑”的那个人,后来没有机会再笑。
十点三十分整,城西红馆发生小范围内的帮派之争,性质为枪战。不断有惨叫声灌入耳膜,猩红的血液溅射到玻璃、墙壁上,印证着很多人正在死去。
这是一天上午龙城人工作最繁忙的时刻。他们没有机会上网聊天、打开新闻、互相问候,或者悠闲地坐在落地窗前欣赏头顶的大太阳,对准遥远的街心公园里的一棵小树苗,追忆似水年华,或者提上轻便的行李到郊外(比方说城西)去踏青。
所以,死神降临的现场没有人发出惊叫,只有比死亡更沉静的旁观者的目光,在冷冷地扫视,等待着下手的契机。而那些旁观者由里三层外三层包围得严严实实的警队组成,现在,他们的长官东皇和另外一个不知名警员遭到了胁迫,导致他们摩拳擦掌却不敢轻举妄动。
我深深同情他们骚动的内心,或许,作为当事人我应该做点什么积极的事情。
我对“不许笑”说,王菲是一个难得的高手,而丰满不是衡量任何高手的唯一标准,如果你也这么想,你就应该能够分辨出来,刚才馆内有一声惨叫,它是属于胡十三的。
“不许笑”稍微一愣,举起枪托要砸我的脑袋,同时骂道,少他妈扯淡。
话音未落,不远处的红馆已经有人搀扶着胡十三冲了出来,“是狙击枪!是甲未的人干的!”扶他的人歇斯底里地喊道。他的腿上明显中了枪,血液从捂住的指缝间汩汩涌出。
“不许笑”见状一呆,趁此良机,东皇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奋力撞开车门,直撞的那人向后趔趄了好几步,差点摔倒。
守在我这边的保镖反应很快,立刻冷静地稳稳地端住对着我的枪,警告说,你不要动。
事实上,我还来不及动一动,意外就发生了。
有一枚从天而降的子弹,毫秒之间,悄无声息地利落地贯穿了这名保镖的心脏。紧接着,刚刚站稳并意识到当下情况的“不许笑”,霎时被另一枚子弹夺去了眼神的光彩。
然后我们静候了半分钟之久,等待下一个死讯的到来(当然,由于不确定对方的立场,下一个很有可能就是我们自己)。不过,好像一切自此以后复归了原样,狙击手似乎放弃了再攻击谁。
东皇对我说,章,你通知第二分队,从红馆后面截住他们退路,这次一个不落全部都要逮捕。
我一面照办,一面看见胡十三在东皇手下的围追堵截中无处可逃,最后被迫戴上了手铐。
路边的野花几乎都开遍了,红的如火,黄的如鸡蛋黄,蓝的如……总之,这使得路边多出来数不清的蝴蝶,此番景象平时难以看到。还有,有一些血液流淌至我的脚边,而天空飘走了两朵云。
难道不奇怪么?
警察收队的时候,统计了一下,这次行动总共捕获一百零八人。我受命押卸胡十三。我笑着对胡十三说,原来你就是宋江。
胡十三面无表情地扭动着手腕,三块表与手铐碰撞发出叮当的声音,他说,就算我是宋江,你也不是高球啊。
我淡淡地说,你正在猜测我的身份,这样很不好,我这些年能做的事情就是安心工作。
胡十三看了我一眼,说,对此,你可以保持沉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7-10 23:04:53编辑过]


人应该有自己的定位,最适合什么,如果非要说戏路要宽,要什么角色去演的话,那还不如什么都不演,有人说在下只会演自己,那我倒要问一句,你怎么不去演一只猪来看看?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不去用,莫非要毁容你才高兴?长得帅也是错,长得丑又嫌人家出来吓人,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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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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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事实上,我善于保持沉默。这样做的好处是,在某些时候,同伙更愿意把信任赋予像我这样的稳重者;女人认为与我在一起充满了安全感;男人则认为拉我交谈是一种智力挑战。而且,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有升值的可能,会被人们记得久一点。
例如五年前我理智地说过,在四月里一场杀戮的完结处,应该有花,应该有蝴蝶。
我还感性地说过,要是实在无话可讲,就随便干点什么好了,四个人便是一桌麻将,两个人就是一堆烟酒。
此刻我只觉得非常放松,心情也豁然开朗,因为似乎已经轻而易举地完成了局长布置的任务。但愿经过这番难得的血战,红黑社老大的人选就此指认为胡十三,就这么定了。甲未帮名存实亡,但愿他们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不要再搞事,我实在不想再被牵连进去。
我应该把自己充沛的精力,投入到真正感兴趣的事情中去,比方说龙城的小树苗从来不曾正常成长为参天大树,四季的变化也过于呆板,昆虫的种类又太少,姑娘们的偶像来源十分狭隘——这些问题居然从没被人关心过。
我愿意相信,关心一种品牌的绿色食品是否符合狗的胃口,会比关心一个人来得容易。
为此,不禁想起来一件糟糕的事,那就是早上把苏落留在了屋子里。
我立刻用反感的眼神看着胡十三,片刻之后,胡十三被我看得也产生了反感,不禁骂道,****娘,盯着你大爷做什么。
我用手遮了遮头顶的阳光,远眺了一下。那些警车在五十米开外的地方整齐地一字排开,赌死了所有公路野路的出口,其他警员正陆续把刚刚捕获的人犯押入车内,我的大爷胡十三在劫难逃。
我斯文地说,有人让我放过你,但是,四十八个小时对你来说不会构成伤害吧。
胡十三听罢,先是惊讶地瞅着我,然后镇定地回答道,多少个小时对我来说都无所谓,只要出去有大把的钱花,大把的妞泡,你知道,人生很长,愿意在感受里面消耗的人不多。
我颔首,点了一根烟给他,拍肩示意一同往前行,边走边说,你做人很乐观。
他叼着烟,嘴里发出含混的声音,说,你却比较奇怪,这么多年了,难道你真的患了失忆?
失忆?听见这个词的时候我便笑了起来,我说,你漏掉了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你们集体失忆,忘记了我。
胡十三重又将目光定在我脸上。
这样一来,我有点紧张,忙作解释,不不,极有可能的确是我失忆了,只不过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正聊着,在前方十米不到的地方,突然倒下去了一个人。而且这个人,是一名警员。
我和胡十三都还没反应过来,只听得旁边的人大喊了一声:“狙击枪!还是那杆狙击枪!!”霎时,人群一阵骚乱,从还有温度的尸体旁一下散开。警员、人犯混在一起,所有人慌不择路。

 

20
直到胡十三用身体猛力将我撞至一旁,我才有所觉悟,紧紧靠在一辆警车的后轮胎上,却不清楚自己到底躲得对不对。四周围倒下的人一个接着一个,变得没有节制,他们当中有胡十三的手下,有警员,甚至也有甲未帮的人。这种角色的混乱和不分青红皂白,令人们产生了突如其来的黑沉沉的惊恐,以至于几乎无人能够用非常清醒的头脑,去分析狙击者所处的方位。
血花飞溅,被射中的人或仰或卧,迎着中午的暖风,在阳光的照耀下闷声倒地。那生生冷冷的子弹,蜻蜓点水一般,在人们的身体上凌空来回跳腾,在由警车围成、由血肉之躯填满的小池塘里,欢快地鱼跃,尽情地嬉戏。
——点兵点将。
胡十三像是忽地有了灵感,喃喃自语着。
我扭头看向他,问,你刚才说什么。
“么”字还没出口,与我们躲在这辆警车同一面的一名警员,脑袋被击中,警帽被射飞了出去。
我与胡十三面面相觑,赶紧换位置。
正在此时,腰里别着的通话机响起来。东皇的声音:带几个人,跟我来。
我一愣,你在哪儿?
他咆哮道,在你身后,白痴。
我忙转身,在被撇弯的铁栏杆后面的一片灌木丛中,找到了东皇的一双眼睛。
我随手招集了近距离的几名警员,打开车门,替胡十三把手铐解开,重新铐到方向盘上,又把花坛边的一堆烂草撒到他的身上。他挺不耐烦的,看准机会,用幸存的一条腿踹我,叫我滚蛋。他说,不用你掩护。说完就笑了。
我头也不回地带人离开现场,钻进备好的车里,遵照东皇指示,目标锁定与红馆仅隔两条马路的烂尾楼区域。
那片烂尾楼区是不知何时遗留下来的庞大半拉子工程,高十五层,呈灰褐色,楼体衔接在一起,外表爬满了籐蔓植物。东皇的判断不错,这附近可供狙击的,也只有这么个地方。
车刚刚停稳,我们跳出车门,提枪直冲向大楼侧面楼梯。但是,东皇的脸立刻就被一粒子弹擦破了。狙击手似乎在我们追捕的这段时间内,改变了方位。
有人仰视顶楼,看不见什么,边沿处空荡荡一片,没有任何动静。
这使得人心又开始紧张。我们只好派小部分人继续爬楼勘探,其余人从楼梯撤下来,背对着背,脸颊流汗,端枪指向四周。
将这建筑群半包围住的是什么呢。是我梦想过的参天的大树。
它们看上去枝叶繁茂,强壮而结实,似乎坚不可摧,隐藏着重大的秘密和暗暗的杀机。阳光照射不进去,它们的排列甚至密不透风。
只听砰砰砰几声枪响,离我最近处的三个人应声歪倒下去。在那一刹那,我的同事们同时举枪,奋力朝着枪响的方向反击,那些射入黑洞洞虚空之中的子弹,略显乏力地,只是弹落了高大树木身上一点点的灰尘,而回应过来的只有死寂。忽然间我意识到了,这个游戏的规则。
我不顾东皇的喝令,一个人冲上前去,在没有丝毫暖意的日光反照下眯起眼睛,仔细去辨认。
我似乎看见了一双苍白瘦削却非常有力的手,稳稳地端着一杆冷冰冰的枪,在那最高的一棵树上,将瞄准点总是稍稍偏离着我自己。
多年前甲未曾经问我,章兆晖,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令你陷入真实的恐惧?要知道,打海龟游戏总有一天会过时的。

 

21
我入警校之后,还去过一次无间岛。那儿热闹的厉害,全然不见了当初的荒凉味道。
我去的目的,是作为陈永仁警司的助手之一,追捕一名盗窃犯。那是一名口味很杂的盗窃犯,他偷内衣内裤,也偷名画珠宝,偷女人的心,也偷男人的手足。陈永仁警司告诉我,像他这样的盗窃犯根本不了解自己到底要什么,显然单纯的钱财无法令他感到满足。他的心理问题多半是出在,不愿意付出任何代价,以占有作为表达爱欲的唯一方式,因为自己本身无法成为生产者和创造者,无法积蓄吸引人的能量。
他多半长相普通,性格内向,经历空乏,陈永仁警司说,他行事一定十分谨慎又十分荒唐,在龙城你很难查出他的藏身之所,但有一个致命的缺陷是,他这样的人不约而同地信任着无间岛的交易神话,每次偷盗完成之后,都会在那里逗留一段时日。而这正是追捕的好机会。
我们到达无间岛的时间,刚好是一天的黄昏。
人声鼎沸的黄昏时分,海滩上聚集了彩色的遮阳伞、草席、长藤椅,我们走路只好在其间绕来绕去。烧烤摊和水果摊每隔十米就摆着一个,露天卡拉OK唱醒了我的瞌睡,穿着比基尼穿梭来去的性感美女向我抛来媚眼。我自言自语,人堕落就变成鬼,无间岛堕落就变成夏威夷。
我试图去寻找火烧云,没有找到,只见半空中供游客玩耍的滑翔机像苍蝇一样横亘而过,挡住了视线。太阳隐藏在浓重的晚霞背后,菠萝蜜多之路销匿了轨迹,可以看出,无论是菠萝蜜还是阿波罗都很久没有来过这里了。
但是海滩上人们兴奋非常。他们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已经是一个普普通通名副其实的孤岛。神不知何故好像遗弃了这里。所有一切昭示着,假如发生意外斗殴或不可抗灾害,这里将会是一座最完整最封闭的坟场。
我觉得应该尽快离开。
至少,我再也回不到过去。而现实的变数正在令我的过去显得珍稀可贵。我宁愿它是随处可以买到的冰啤,想起的时候便能钻进随便一间酒吧,一顿豪饮。
后来我真的钻进了一间叫JIA WEI的海边酒吧。这间酒吧的名字很有趣,使我想起一个人。我笑着举杯,问对面的调酒师,这个名字怎样发音。他的嘴唇一张一瘪:J-I-A,W-E-I。模样挺逗。
我说,我以为世上的调酒师都要长得很出众的人担任,特别是穿上夜礼服戴上领结以后,活像一只英俊的企鹅。
他说,这很容易解释,人们都以为盗窃者的外貌会非常猥琐,其实只要长到你这样的程度就足够。
我笑了,和他干杯:你的意思是,我们长得很像,这表示我们有缘。
一饮而尽后,我低声说,有货要散,但我不想声张,我的货很适合这间酒吧。
他不置可否地看着我,三分钟,开始文不对题地跟我说起关于项链。他说,你以为一条普通的玻璃珠项链和一条价值连城的XIBIER女王项链之间,有什么区别。前者戴在你最心爱的姑娘脖子上,后者戴在你最想去的博物馆里的水晶柱上。
我说,那么你一定能够体会出,一把古朴的左轮手枪与一把曾经有主人的枪之间,有什么区别。
他微微一愣。
我从怀里掏出一把用报纸包得严严实实的手枪,按在他面前的吧台上,推过去。
其实,对于你来说,它们没有区别,我说,因为你都想要。
他退开一步,抱起双臂,一只手抚摸自己略带胡渣的下巴。一边斜眼瞅着我,一边有些迟疑地问道,这把枪的主人是?
我模仿他刚才的口形,回答道:J-I-A,W-E-I。
他听罢腼腆地笑了,摇了摇头,说,不好意思,我不要。
那好吧!我把枪收回来重新放进怀里,吁了口气说,很高兴认识你,不过请别将这件事告诉其他人,我想我们不会再见面。
那天晚上,没有月亮,无间岛上刮了很大的风。我在浅水区裸泳差点儿被不知从何处游上来的食人鲨鱼活活吞掉,之后我选择到柔软的海滩上用沙埋住自己,半小时就睡着了,梦见自己被压在如来佛的五指山下,惊醒的时候,发现埋自己的地方已经接近地心。
与此同时,陈永仁警司在我的宿舍设下埋伏,成功地捕获了那名化身为调酒师的盗窃犯。当时他正在精心筹划偷我的手枪。
我们离开无间岛的第二天,就发生了一场大海啸。巨浪无情地袭击了那里,夺去了十多万人的性命。
从此以后,传说中的无间岛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22
对,那是我最后一次去无间岛。
我去执行公务,连一根棍子也没捡,就直接飞回了龙城。回来后有很多人向我提出祝贺,说些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之类的话。我很奇怪他们居然这么看待问题。人活一辈子遇上大难的几率是非常渺小的,应该珍惜机会大饱眼福,而不是自我安慰以为会有什么后福。更何况,谁能想象,一个警察天真烂漫的青春岁月是在******中度过的呢。没有了无间岛,龙城所有黑帮都会不习惯很久。
不习惯很久,意思是,总有一天人们还是会习惯。那以后隔了两三年,有新进青年被问起无间岛的事,他们表示从未听说过;见过世面的叔伯辈因为觉得没有必要,也渐渐不提无间岛这个地方;还有一些健忘症患者气势汹汹地提了海量毒品和钞票,在空旷的海面上行驶一周,发现再也找不着目的地。
很多不存在的东西都是这样。它们非常有可能以前存在过,但是既没有留下记录,也没有任何证明,当它们消失的时候,就跟从未存在过一样。与之相反,那些频繁被人们试图记录和证明的事物,最后究竟是否存在,却意外地取决于人们是否相信,为了记住他们相信它们存在着的这件事情(多半的原因是,记住这件事情对他们身心舒服将带来无穷的好处),那些幸运的事物被幸运地列为宗教。
我不知道世上有没有一种宗教,叫做“友情”。甚至于我认为“友情”两个字太过敷衍,没法准确概括那些支离破碎的感觉——我曾经用“好像总在一起,又好像没有一点关系”这样的大白话来形容,听过的人都嫌我拐弯抹角,他们说其实简而言之就是“若即若离”,可我并不完全同意。
我对坐在审讯室里方桌另一头的胡十三笑了笑,看着他埋头吃盒饭。而蹲在角落里的几个小混混被我的同事们揍得鼻青脸肿,因为他们吃的太快。
这次打击红黑社的行动,警方损失惨重,后来还让狙击者跑掉了,一群人空手而归。胡十三就成了我们带回来唯一有价值的人物。他进了警局之后只重复着一句话,就是:警察,我也是受害者,你们为何不去抓那个逃走的坏蛋。
我问他,那个逃走的坏蛋是谁。
你说呢。胡十三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他总是这样,仿佛知道我什么时候故意什么时候假装——他不屑地说,人家心里有个疙瘩,现在看来,在你周围浪费那么多子弹,那个疙瘩一定是你。
我想了想说,这么推测,那我最好去避一避,或者离开这里,换个地方。
他说你怕了?
我说有一点儿。
其实很多小孩儿都会因为一些小事而很不开心。比如一杯水被人喝了一口,一碗面被人打翻在地,一件玩具被人摔坏了——胡十三问,你上学的时候有没有念过一篇课文,叫《一只小船》?
我说我念过,但不太记得结局。
胡十三告诉我,结局就是名叫“小明”的孩子长大后把朋友给杀掉了。
我解释说,可能因为那个朋友一直心怀内疚,没有适时离开,这个悲惨的结局本来可以避免。
胡十三看着我。
过了一会儿,他说,你只会想到离开某个地方,难道你从来不打算主动去某个地方吗?也不能老是逃跑,说实在的,过去总有办法会追上你,你应该面对。

 

23
有一天胡十三要我面对过去,我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四月一日晚上八点多了。我的过去说起来有布那么长,那么白,还被做成各种样式的内裤穿在龙城人身上,连自己都想搞清楚,哪些内裤是用我的过去缝制的,如果扒它们下来,会否得到原谅。
其实我与胡十三并不很熟,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和他废话那么多。后来我把问审的任务交给了坐在旁边的小兄弟,自己靠在椅背上抽烟,瞄着地板一言不发。小兄弟劝我熄火早点回去休息,胡十三说恐怕休息不成,今晚还会有点儿节目。
我真有些生气了,腾的站起来,指着胡十三鼻子警告说,不要再搞事。没来得及弹落的烟灰撒得桌上到处都是。
这个夜晚很凉,很透,我坐累了就去墙角踢那些受罚的小混混,踹得他们嗷嗷叫,一声高过一声。我仍然怀疑所有人都能觉察出我的紧张情绪,于是下脚十分狠,并且不允许他们抬眼看我。胡十三用低沉的嗓音录着口供,环境又太吵,那位小兄弟不停地提示:什么??再说一遍!
深夜十一点,我消停了片刻,觉得越呆越冷,就从审讯室出来,沿着龙城九段翠竹路笔直地走,经过住的公寓时也没有停步。不过,我还是打了电话给家里的座机,响很久没人接,刚准备挂断,听见了苏落的声音。
她说,嗨,你好。
我说,再过几个小时,我会回来,你必须在我回来前离开。
她说,章SIR,你家到底怎么回事,人人都有钥匙。
我说,什么意思。
她说,你最好马上回。
说完她先收了线。我将信将疑地倒退了几步,退回到公寓前正打算上楼,裤兜里的那个黑白屏手机忽然死灰复燃般振动了一下。
是一条短信。
我打开来看,发送者用的是我的手机号,内容很简短:你们的脸太大,挡住了我的阳光,今晚,无处可逃。
看过后我先愣了半天,慢慢地,慢慢地发现自己在笑。
刚才审问胡十三时,提到几个主要的手下,我的同事敲着笔杆问他,这样好玩的集会,怎么不见你那位叫“左手”的心腹?
胡十三摊摊手,说你千万别这么讲,左手与我签的是五年合约,月底到期,他现在急不可耐地毁约,我也不想。
他说,在此之前,难道你没听过“翻脸之手”。
我插嘴说,胡十三,我还以为你们早就是拜把子好兄弟,以后也会是。
他转向我,顿了顿,忽然拍了下桌子,大声说,不如这样!章警官,我和你拜把子,你和他好兄弟,我还当老大!看看是我老大当的久,还是你们兄弟做的久。
想到这里,我立刻打电话去警局了解情况。得知左手从今天晚上十一点开始,逐个到胡十三的场子闹事,闹完事又躲起来,现在很多人找他但都找不着。
接着我打算回一条短信,就蹲在路灯的灯杆下,反反复复组织语言。可是心乱得很,不断地摁错字,索性停下来,直接把手机拨回去。
接通后,等待着,对方没有说话。但可以听得出他已经跑了很久,气喘吁吁。
我也并没有立即与他说话。我静静地听着他的呼吸声,短促,渐渐趋向于平稳,有点熟悉有点陌生,就像在面对着过去。
我开口说,第一,这件事我不会扛。
第二,如果你在老鼠洞,我不会去。
那边半晌毫无反应。
我迟疑了一下,问,左手,你受伤了?到底在哪儿?
他硬梆梆地回答,离你家最近的下水道。

 

24
一个纯洁的人做了坏事,他往往会觉得自己无辜,他会说,“我没有错”。但他所有的辩辞止于这句话,你永远听不到更多的理由。
过去,黑道中很多人在追砍之前都会问一句“为什么”,你为什么不守承诺,背叛友情,离群索居,为什么翻脸比翻书还快,只要你给出半个合理的解释,至少可以少被划一刀。不过在这世上,有些人是没有解释的,因果关系困扰不了他,旁人针对他的行为给出的定义,他也嗤之以鼻。
你实在太不了解他。他本来,非常的善良。
我不能打包票,说左手是个多么纯洁的男人,这不仅会使那些已经发生的事实显得匪夷所思,还会使我这个人的人品显得伪善。我只好请你去看,看他那双比黑葡萄更透亮的眼睛,你会不会觉得它们,眼神清澈。
在下水道里走,四周是一抹黑,不知来自何处的暗光打在湿漉漉的墙壁上和沿途垃圾上,反射出一条一条的白。这不禁使我想起年少时,与父亲的问答。父亲说,小章,有朝一日你踏上了黑道,看到了白条,你会不会突然觉得白道比较好。小小的我仔细盘算了一下,用稚嫩的声音说,爸爸爸爸,白道好不好,走过才知道,我相信穿越了黑道,就一定能够踏上白道。
那时我不曾想象过,在黑道里会遇见一个叫左手的人。也不曾想象过,自己早已踏上了白道,还会为了见一个人而重新钻进黑道。
我几乎能感觉到他在前方尽头处频频眺望,投递过来的目光。想到这里我埋下头去,把重逢的喜悦全部隐藏。我不愿让他发现我有这种喜悦,至于他是否真的看着我来的方向,我永远也不会知道。
不久,迈出的右脚就踩到了一只手,那一霎,我非常机敏赶紧往后跳了一步,避开了对方毫不示弱横扫过来的一腿。
他是撑着身后的墙缓缓站立起来的。我掏出打火机,啪一声点着,凑近去照,那的确是左手。他皱了皱眉,偏过脸去,挥手把我的打火机拨开,说,动作真慢。
我不理他,按着打火机继续从他身上照,血已经把那件薄衬衣浸得湿透,他浑身大汗,嘴唇泛白。大约被砍了两三刀,刀口不深,但血流了太久。我看见他的左手上还戴着一只黑色的手套,记得自己家里也有这样一只手套,血水沿着他的胳膊一路流下来,那只手无力地瘫痪在那里,我握住了它。
我说,左手,先带你去附近私人诊所包扎,然后回我家。你放心,是熟人。
好吧。他应了一声,没有动。
我以为他不会再说什么了,就侧过身去,半扶半背地扛起他的胳膊。可是他在我耳边含混不清地说,章兆晖,好久不见。
我说,嗯。
他又说,上次提到的见面细节,我回去后随便想了一下,记得五年前我好像对你开过好几枪,但是我忘记了当时你有没有穿防弹衣。你告诉我,今天,有没有穿防弹衣?
我有点不耐烦,我说,一般和你在一起我都会穿,但今晚的事我没料到。
他听罢,认真地说,你最好穿上。

 

 



人应该有自己的定位,最适合什么,如果非要说戏路要宽,要什么角色去演的话,那还不如什么都不演,有人说在下只会演自己,那我倒要问一句,你怎么不去演一只猪来看看?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不去用,莫非要毁容你才高兴?长得帅也是错,长得丑又嫌人家出来吓人,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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