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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雁南回文学社区文化沙龙华夏文化 → [原创]云尘子《孟子说解·离娄下》去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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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云尘子《孟子说解·离娄下》去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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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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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云尘子《孟子说解·离娄下》去徙章  发贴心情 Post By:2011-12-29 17:31:50

去徙章

孟子曰:“无罪而杀士(1),则大夫可以去(2);无罪而戮民(3),则士可以徙(4)。”

注释:

1)士:此指官阶之中最低的一级官员,其上一级为大夫。(2)大(da4)夫:此指中层官员。以:因此。去:离开,辞职。(3)戮(lu4):杀人而后将死者尸体陈列示众。(4)徙(xi3):改换地方。

译文:

    孟子说:“士无罪过而被杀害,那么,大夫就可以因此而离去;庶民无罪过而被杀害,那么,士就可以因此而离开。”

朱注:

孟子曰:“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徙。”

(言君子当见几而作,祸已迫,则不能去矣。)

说解:

《说文》解释说:“士,事也。数始于一,终于十。从一从十。孔子曰:‘推十合一为士。’”据此来说,所有立志于学道,而且力求使自己的一切言行都能合于道的人,可以叫做士。在这个过程之中,明白立志于学道,是“知一”;由一二到十,是“博学”;由十而归一,是“一贯”。树立此志而学习此道的人,可以称之为士,这是从起点而言的;学道有成,而后从政的官员,可以称之为士,这是从政官员的基本原则而言的。以上是经典之中所说的“士”,具有典范和标准的意义。在诸子以及史书、集书之中的某些“士”,往往用来泛指学子和一般官员,这样的“士”就不具有典范意义了。

当学道之士根本没有罪过而被杀害的时候,意味着国家对圣贤君子之道的放弃,意味着朝廷的****,那么,大夫就可以因此而选择卸任离去,因为在此情况下,已经无法行道。大夫,本来是周朝以及周朝之前的君之下的三等官阶中的一个,所谓三等官阶是指卿、大夫和士,大夫是君主政令的实施者。国家既然放弃圣贤君子之道,朝廷既然要行****,那么,政令也必然会越来越猛于虎,如果大夫还要去实施这样的政令,也就无异于助纣为虐。君主的责任,在于敬天保民。如果庶民根本没有罪过却遭到残酷杀戮,意味着君主已经背离了天道,不仅不再保民,反而会成为残害百姓的一夫,那么,立志于学道、行道的士,所学难成,更难以行,因此,可以搬家离开。需要注意的是,孟子在此所说的,只是士和大夫,没有说到公卿。因为公卿有劝谏君主之责,三谏而不从,君主的同姓之卿可以改换君主,君主的异姓之卿则可以离开。对此,《孟子》中的后文有专门的说法。


高天一朵云,大地一粒尘。人间客游子,学弹俞氏琴。

云兴可成雨,尘聚能作田。子问何为者,笔耕宣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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