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之错
《西游记》第N回,黑熊怪偷了唐僧的紫金袈裟站在山头上哈哈大笑,心中的得意,溢于言表。而袈裟之于唐僧只是证明其和尚身份的道具,而于黑熊,则是所爱!如是,于袈裟而言,归于黑熊,也算得其所哉!因心而爱,因爱而魔,因魔而道,魔道亦道!
悟空告到观音那里:你怎么找个贪心的妖怪做邻居?
观音嗔怪:你这猴儿,分明是你卖弄袈裟,惹出是非!(及,观音也只在猴儿那里,做嗔怪状,做女人状,而在别人那里,都做领导状!)
悟空嘿嘿!
如是观音之错,昭然若揭!但凡有宝者,应当深捂不放,那和尚也不是了和尚,没有袈裟算什么和尚?如果不去卖弄,猴儿还是猴儿吗?要猴儿失去自我吗?其实,或者也可一解,人不能有锋芒,不能恃才傲物,不能光彩照人,当以平常态,让观音安坐莲台,便不会有第二次错误!
观音随悟空下界收妖,路遇黑蛇精,悟空一棒打死.(可见猴儿在哪里都是猴儿,可猴儿真是干得多错得多啊!)
观音再次怪道:“你因何将他打死?”可见于生命而言,观音也只是怪悟空,而没有责悟空,在原则的执行上,远不如唐僧。
猴儿笑道:“你看他是什么?”然后,书生样的黑蛇精顿现原形!在这里真让人大跌眼镜。观音法眼,竟不如悟空么?如果怪悟空乱杀生,那么根据道行,在悟空将出手未出手时,已然可以拦住,奈何在杀生之后欲怪不怪呢?与猴儿同行,观音法力皆失,连一只普通的黑蛇精都看不出吗?观音在想什么?我无从揣测。
黑熊怪与观音邻居多年,其熊品观音当心知肚明,以度天下众生之胸怀,何不度身边一熊呢?偏偏要等到作出妖孽之事来才正义出手呢?其实,这行为,很象这样:你作吧,你作吧,作出人命来,就好收拾你了……
然后,观音禁锢其身心,没收其家产,顺理成章,合理合法!
魔之道,由心生;道之道,由道生.










Post By:2008-8-21 15: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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